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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十宗罪(前传+1、2、3、4) 第342节

第342节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
    镇计生委暗中监视,终于将小蒙圈母子俩堵在了家里,他们有礼貌的敲门,没有回应。
    一名计生委工作人员说:别装犊子了,都摸清了,知道你在家里。
    另一名计生委干部隔着屋门说:海燕呐,你都有个小子了,咋还想生呢?
    他们失去了耐心,破门而入,熊腮拦住众人,母亲海燕带着小蒙圈趁乱跑上了山。
    母子俩在山上提心吊胆躲藏了一夜,第二天,母亲海燕发现,小蒙圈不见了。
    当时,小蒙圈掉进了一个山坑里,坑很深,地形复杂,遮蔽着藤萝枝叶。这样的山坑在大兴安岭很多,每一个都深不见底,所以,第二天,村人们上山寻找孩子,一无所获。
    小蒙圈侥幸的活了下来。
    我们不知道这个七岁的孩子用了多久爬出了山坑,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山坑之上就是漫无边际的大兴安岭,他已经忘记了回家的路。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2)
    那么一大片原始森林,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迷路后也很难走出来,更何况一个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却越走越远,一边走一边在森林里大哭,没有人能帮助他,只有恐惧和无助伴随着他。很快,他就流干了眼泪。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须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头,吸吮血液,这个小孩子是那么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为生。
    夏天,他爬上树躲避野猪和狼,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像荡秋千那样拽着藤萝跳过山谷,只为了避免被野兽吃掉。
    秋天,他学会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这样更方便他隐藏在草叶灌木中捕捉猎物。
    冬天,为了御寒,他睡在山洞里,从某些生活习性来看,他体态动作与熊十分相似,可能与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十年来,他的内心只有荒草丛生。
    我们在原始森林里生活十天,也许能体会到他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
    人的成长环境至关重要,一个七岁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么死掉,要么成为野兽。
    他渐渐地成长,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十年过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兽无异。
    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土地非常平坦,气味也不同于他已经熟悉的丛林,这里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他隐约看到很多动物从石头缝里缓缓地的走进走出,身影绰约可见,那些动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让他感到恐惧又使他觉得有一丝亲切。事实上,他只敢攻击比自己身体小的动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鸠和野鸽子,他在夜间捕食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斑鸠和野鸽子非常温顺,个头也要大一些。
    后来,那些动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踪时已是七岁,他曾经会说话,天性未泯,与人类社会有过短暂的接触,保留着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爱。母亲海燕敲击窗户的声音,让他从心底的深处唤醒了残存的一丝记忆。时隔十年,父母把他带回了家,最初,他还会偷村里的鸡,四肢爬行,像恶狗一样猛得窜向空中,捉住鸡鸭。父亲熊腮只能把他关在家里,让他慢慢适应人类的生活。
    母亲海燕发现,孩子对敲门声感到非常恐惧。
    每当敲门,他就会很害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这时,母亲便耐心的给他洗澡,喂饭,教他走路和说话。母亲像照料幼儿一样照看着已经十七岁的孩子。
    村小学距离他家不远,那是一排红砖平房,校园里竖着一杆红旗。
    两扇铁门,刷着绿漆,整日开着,村小学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校门口有两个杂货摊,左边是个驼背老头,右边是个老太太,很多乡村学校门口都有这样的杂货摊,很多孩子对童年的回忆就和这种杂货摊有关。一年后,也就是小蒙圈十八岁的时候,卖杂货的驼背老头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对父母领着儿子来上小学,儿子是成年人,个头比父母还高。
    老师在教室里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用掌声欢迎一位新同学。
    第四十六章 白毛老怪
    你的不在就像无奈的石碑,将会使许许多多个黄昏暗淡。——博尔赫斯
    最初,他的背部起了很多红疙瘩,像癞蛤蟆的皮肤一样,奇痒无比,他用痒痒挠把疙瘩都抓破了,过了些天,慢慢结痂,他以为自己的病好了。但是,脱了一整层皮后,背部出现了很多白色的洞,密密麻麻的孔,每个孔洞里都有肥嘟嘟的虫卵,像玉米粒一样镶嵌在背部的肌肤之中。
    特案组再次梳理了案情,向阳村母子被害一案与多年前该地区发生的两起凶杀案手法相似,具备并案侦查的条件。然而,三起杀人吸血案件合作在一起侦查,侦破难度极大,案情走向也会变得错综复杂。
    特案组捕获的唯一犯罪嫌疑人——兽孩小蒙圈,并不是杀人凶手。
    侦破进度回到起点,凶手杀人作案的时间跨度有十几年,如果不能尽快抓获,很可能成为悬案,尘封在档案袋里。
    凶手杀人吸血的动机难以揣测,超出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广,至少换过三次居住地点。
    几起案子的诡异之处在于,凶犯的手指就是凶器,这究竟是不是人类犯罪行为,真的存在一个神秘莫测的吸血鬼吗?东北地区广泛流传的猫脸老太也许并不是空穴来风。
    包斩说:吸血案极其罕见,我们以前的侦破经验现在根本用不上。
    画龙说:主要是我们人手太少了,只有老逼灯和小逼灯两名森林公安,警力不足啊。
    梁教授说:吸血案一般都会保密,资料不多,讳莫如深,主要是担心引起社会恐慌,不仅是中国,西方国家也是这样。
    苏眉说:国外的恐怖传说中,吸血鬼很诡异,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吸血鬼是死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袭击牛羊,或者村庄里的人类,吸血鬼永远不死。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小说《dracula》里的吸血鬼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在天花板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
    画龙说:我倒是很想和吸血鬼打一架。
    梁教授说:我们必须得大胆的明确一点,凶手杀人就是为了吸血,劫财只是顺手牵羊。
    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吸血案件并不太多,摘录两起案例。
    甘肃某县一个小学,校长经常以打扫卫生为名,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然后用刀片割破学生的颈部和下腹部,供其吮吸鲜血。据调查,被这变态校长吸血的学生多达三十多人,吸血的时间跨度有六年之久。六年来,这名吸血校长一直没有被告发,每次吸血,他都是用刀片不小心割破学生,然后假装疗伤为学生吸血,完后还包扎伤口。学生那么小,有的还心怀感激。案发后,恐怖行径令人发指,学校如同地狱。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欲言又止,写了一张纸条给媒体,上书:“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生活,有更加严重的情节不便启口。”
    四川宜宾人伍勇可以称得上很有创意的抢劫犯,他最早引起关注是2008年抢劫收费站的视频。他穿着老式军装,头戴钢盔,红色袖章和红领巾,走路带风且果断地对空扫射。他的镜头感不错,临走时还对着摄像头喊话。伍勇的视频截图贴满了大街小巷,宜宾老百姓只知道有个戴红领巾的人抢劫很拉风。
    2009年,伍勇再次抢劫作案,这一次他带了两个同伙,穿得还是一样拉风,浑身挂满诡异又零碎的小装饰。两个同伙戴大盖帽,穿类似交警那种闪亮的橘色马甲。三个古怪的抢劫者引发了警方内部热烈地讨论和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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