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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莫若,璀璨之星贰拾

    「马上相逢无纸笔,」
    「凭君传语报平安。」
    福翠翠很爱写字,在她七八岁的时候,得了一本字帖,那上面教的字体叫什么来着?好像是正楷。
    里面有那么一首诗,「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以前她总是要把整首诗写完,后来过了几年,她就只写后面两句了。
    因为一手好字,总是有人在她耳边念叨,“翠翠呀,你不应该是g乡人,你像那城里的金凤凰,落到了这穷酸的山沟沟。”
    是啊,岂止字,只看模样,福翠翠就与这破山沟格格不入,且她说话,仅仅带了些不明显的乡音。
    福翠翠有时候从村头走到村尾,都能听到屁股后面的窃窃私语,因为她和这里太不一样啦,没人能不看着她,没人能不议论她。
    福翠翠的房间是没有门栓的,福鹏推开门时,看到小后妈又在写字了。还是那几句,来来回回总是那几句,因为福翠翠认识的诗也不多。
    福翠翠其实没读过书,却总在乡里组织看电视的时候学上那么一两句话。在福鹏每个月去村办给爷奶打电话要东西时,哄着他要各种书本与纸笔。
    福鹏亲妈生他时候死了,爸是个肺痨鬼,爷奶在城里务工养这一家子,破木屋里面弥漫着一股酸臭药味。
    福翠翠一如既往的对他招手,喊福鹏来她怀里,两人如一对亲生母子一般,福鹏依恋着福翠翠,福翠翠抚摸着福鹏头顶。
    “小后妈,你今天要跟我们一起上山捡柴火吗?”
    福翠翠摇摇头,“我要去给当家的摘草药。”
    “爸爸的药又吃完啦?”
    “是呀,光爷奶寄的钱不够治病,还好山里能摘草药。”
    “那小后妈,要是我去城里,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福翠翠眉头蹙起来,“可是你爸……”
    “是啊,爸爸也离不开小后妈。”
    福翠翠摇摇头,“时间到了,桂花那边该起来了,你也不能迟到,表现好点。”
    一大一小出门,正好隔壁桂花家也整理好了。
    方宁与小祝助理穿了一身黑,福桂花与桂花奶奶仍旧是一身破旧的补丁棉衣。
    翠翠拢拢衣领,对方宁说,“鹏鹏就交给你们了。”
    方宁在剧组待久了,加之本身特殊,对表演自有一套理解,直觉福翠翠此刻温柔与笑意只是浮于表面。
    这是一个演技精湛之人,若是李迪伦在此,恐怕要大加称赞以及深究。方宁没有他疯魔般的研究精神,只同样一副虚伪假面应是。
    乡村的早晨通常赶在日出之前,冬日里为着生存的人们早早进山,去拾捡适合生火取暖烧水做饭的树枝草木。
    因为要照顾前来拍摄的一行人,被选中的七家人将时间调整为早晨五点。即使如此,三个小组碰面时也是哈欠连天,沉倾辰鼻子底下还挂着两条长长的清鼻涕。
    庞玲玲哈哈大笑,“你半夜偷人去啦?条件是差了点不至于这么虚吧?”
    沉倾辰面色青白的“呸”了几声,诡异的眼神飘向方宁那边。
    好家伙,被发现了,赶紧把招子收回来!
    白雪反射着天光,夜里两三点都能看清路上被踩碎的水洼。经过一番休整,时间已经来到五点半,亮堂堂白茫茫一片前路,等着众人踏上征程。
    山路虽然崎岖,也还算开阔,七个小孩中除了福鹏,都有一二长辈跟随,加上摄影师,竟是个人数可观的大部队。
    除开摄影师得当个活动的大摄像头,其余人们,大人背着大木篓,小孩背着小木篓,见着合适的木柴或野草就捡进框子里去。
    在这个地方,钱没有花处,电只有村办通着,人们的生活之道,就是夏日种田,冬日靠山。
    方宁一边捡柴,一边百无聊赖的想着,如果是自己,肯定要配一把猎枪,这看不见尽头的深山,一定有无数动物的巢穴,对于人类,可不就是野味天堂?
    可惜国内禁枪太厉害,万非得已,小祝助理也不会随身带枪,更不会平白无故拿出来给她打猎。
    沉倾辰今天一反常态,不停没话找话。
    “你们昨天晚上吃的什么?”
    庞玲玲说,“红薯。”
    “你们今天早上吃的什么?”
    方宁说,“红薯。”
    “那、那你们有带点吃的吗?我饿了。”
    庞玲玲掏出红薯。
    沉倾辰脸白了,“怎么还是红薯?方宁呢?你带了什么?”
    方宁也掏出红薯,“没办法,这村里冬天就靠吃红薯,你要是想吃别的,可以在树底下等一等,看有没有傻兔子为你撞树。”
    领着沉倾辰的那位母亲边捡柴边解释,“其实还有白菜和萝卜,就是不顶饱,回去我给你加餐。”
    在这个地方,他们已经拿出了最好的来招待客人。
    沉倾辰的脸“唰”的由白转红,他愧疚的不知所措,农人们却并未感到任何不妥,手中动作一刻未停,有敏感的孩子抬头瞅瞅他,见大人没有表示,又去忙自己的活。
    只有不知饥疾的人才会去学习礼仪知耻,懂得虚荣自尊。
    方宁不看沉倾辰,转身进入了一条拐角小道,庞玲玲同样转向另一条山路。
    沉倾辰看看面前等他进去的路,气恼着换了方向。
    他追上方宁,支开孩子与农人们,哥两儿好揽住方宁的肩膀,表情别扭声音细小,“我昨天、昨天看到有男的去你隔壁那屋了。”
    “我知道啊。”
    “你知道?!”
    “对啊。”方宁嫌弃的用手肘顶开沉倾辰过进的距离,意有所指他的两条大鼻涕虫,“你昨晚不是来偷人了吗?”
    “不是我!”声音不自觉放大,又赶紧收声,“你、你不要不识好人心!”
    方宁站定,拍开沉倾辰架在自己肩膀上的胳膊,正常交流音量,“我劝你一句话,我们是来作秀的,不是来当青天大老爷的,收收你的闲心,记住我们拍满一月马上就走。”
    沉倾辰哽住,目光惊恐,眼神在方宁与持续记录的两位摄影师之间反复游移。
    方宁对他笑笑,“小祝助理,记得告诉节目组,这段剪掉。”
    “对了,你如果晚上喜欢走夜路,记得看看脚下有没有釉色皮包,我昨晚怎么都找不到了,那里面有我很重要的东西。”
    说完,她不等他径直往前走了,沉倾辰咬牙跟上,眼眶红红的,“他就对你那么好?”
    “谁?迪伦?”
    在场两人都知道,方宁借着李迪伦威势才可以如此毫不作伪,甚至毫无理由的要求节目组为她剪辑出效果最好的片段。
    她来这里只是镀金的,只要每天跟着这些人干干活儿,说说话,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你竟然和他这么亲密!”沉倾辰吸吸鼻涕,“那钱包里有什么?你们的定情信物吗?”
    “我的全家福。”
    方宁离沉倾辰更远了,觉得以后也要离李迪伦远点。
    她实在想象不出来两个男人乱搞的样子,尤其还是一个花孔雀精和一个鼻涕精。
    有一句话叫做天意弄人,通常人在奢求平淡安稳时,老天好像总是看不过眼。它太过嫉妒啦,以至于插手进凡世,搅动那么一点风云,让身处漩涡眼的人挣扎着、痛苦着,才能够安坐于云端。
    方宁离开的第三天,A市家中迎来了客人。
    赵潜进门就给了方宣一个大大的拥抱,他惊奇又惊讶,“没想到痴情种竟在我身边?”
    方宣被碰到了伤口,痛得龇牙咧嘴,“果然瞒不过你。”
    A市任何动静,都瞒不过这位赵大少爷,何况方宣是在正规医院做的结扎手术,赵潜肯定第一时间就收到消息了。
    方宣重点部位被上下扫视了一通,提不起精神招呼客人,“牛奶汽水啤酒冰箱都有,其它酒在左边那间房里,想喝请自便。”
    赵潜倒是没那么麻烦,自己倒了开水坐到会客沙发上,“小茉莉呢?你为她牺牲那么大,不来照顾你?”
    “跟小茉莉没关系。”只和方宁有关,他只为了方宁去做不计后果的事。
    “啧啧,这么喜欢她,怎么还没把那条项链送给她?”赵潜没掩饰对于白茉的监视。“海姆达尔之眼,代表守护的天价水晶,你特意跟我要的吧?那玩意听着好听,实际就是个不管走到哪都有信号的定位器。”
    “你要真这么喜欢小茉莉,我找人往她肋骨里打一个,”赵潜被烫了下,呼呼吹着气,“那她就、就永远都逃不开你了。”
    令人毛骨悚然的交谈,在场两人态度都轻飘飘的。
    方宣不能接受第二次找不到方宁的慌乱无措,“那个项链是给宁宁的。”
    “你对这个妹妹太上心啦,小茉莉不会吃醋吗?。”
    “她很喜欢宁宁。”
    “哼,宁宁宁宁,三句话不离方宁,我看哪天我把她抢来结婚,你得跟我拼命。”
    方宣嘴唇抿得死紧,半晌,才启唇,“你来找我,是有什么必须要让我办的事?”
    “好兄弟,你可真不经逗,倒不是必须得你,只是正好。我让你去g乡,帮我带两个人回来,顺便去见见你亲爱的宁宁。”赵潜正色,手机上调出两张照片。
    “姜文英,我母亲的胞妹,我的小姨,25年前被拐至g乡。”
    “福全胜,目前查到,他是当年最大可能拐走我小姨的人。”
    自从第二张照片出现,方宣神色便凝肃了起来。
    福全胜,他亲眼见证杀死父亲的,绑架众多幼童的,只被判了九年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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