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得的週末假日,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只要一上班就会想下班,只要一工作就会想放假,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
现在的感觉就像以前上课时一样,我最讨厌的就是国文,每次上到文言文时就会让我很想骂脏话,当然我没有骂出来,因为我要保持形象,对,形象很重要。在我当时的思考看来,文言文的对话是个很白痴的举动,不过真正白痴的并不是举动,而是发明文言文的这个人。
举个例来说,古人很喜欢把自己称呼叫「吾」,称对方叫做「汝」,而在说完话之后,还要在加个「也」,「乎」,可问题又来了,没人知道这个「也、乎」是代表什么,很简单,因为这根本就不是问题,也没有答案,用文学的话来形容,说好听点是语助词,也就是无义,难听点叫做多此一举,或者是画蛇添足,虽然说蛇加了脚感觉会比较屌,不过文言文后面加个「也和乎」,在我看来却很鸟,都说是无义了,为什么还要加上去?我想应该如果不是要充字数,就是太间,不过语助词这个我倒是满认同的,就像很多人说话时也会习惯加个语助词。
「靠,你干麻?」
「靠,你干麻靠我!」
「靠,是不能靠你喔。」
「靠,我不喜欢别人靠我。」我跟我朋友就是这是这样,只不过我习惯放在句首,不喜欢放在句尾。
大学时我经常跟朋友在电话里靠来靠去,结果靠到最后还是没说到重点,当然这只能在熟人面前,因为我要保持形象,对,形象很重要。
人要择其所爱很困难,却也很简单,因为有太多的现实要面对了,要爱其所择就更不用说了,只不过很多事情并不是我能决定,也不是我想决定的。我不喜欢国文课,但我还是选择了它,因为它是主力科目,我可以因为一时不爽而不削去学,但这样的一时,可能会换来期末成绩的数字让我更加不爽,所以我还是妥协了;现在的工作也是,就像小芸说的,我随时都能走,只是我要不要而已,但问题是,我能不能?
不用说了,答案是不能,因为我还要顾三餐,我还要生活。
「凡是扯到现实层面的,不论有再大的骨气或理想都是没用的。」小芸说。
人总会遇到不得不,而非能不能的时候,我不得不去妥协,我不能去选择,所以我还是留下来了。
我有两天的假期可以决定我要做什么,有四十八个小时可以让我利用,自从大学毕业后,假期对我来说,已经是种奢侈了。大学时候是每天都像放假,上班时候是每天都想放假,到现在我还是很难接受,才过几年而已,这转变会如此的大。
看着自己身上穿的黑白相间套装,现在的我变成了大家口中的ol,只是这ol并不好当,我也不是很想当。
一直到我迈入社会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当学生的好,那就像是层次渐进的,从我国小、国中、高中、到大学,之后毕业,到现在工作,每到一个阶段就会有不同的感觉,只是这感觉我却永远都学不会,我始终活在过去的懊悔中,如果不是当初的决定,我想我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那你呢?你可以做什么。」然后又一个声音在问自己。
「什么都好,至少不要像现在一样。」我又回了一个答案。
「你不就是为了钱才留下来的吗?」于是我又被否定了。
「就在多待一下吧,总有一天我绝对会离开的。」我只能这么的跟自己说而已。
说这句话时,是我在这上班不久的事情,而那已经是三年前了。
原来,我已经待了三年了。
这三年的时间,真的过的好快阿。
如果有人问我,三年的时间有多长,我想我应该会反问,三年的时间有多短,短到就这样过去了,要说是光阴似箭,那我想,这个光阴应该是火箭。三年的时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九十五天,这时间长到让我忘了原来我是杜诗语,却也短到让我没时间去寻找原来的杜诗语。
我用三年的时间去唸完国中,这期间念了什么却一点都记不起来,我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读了高中,这当中经歷了什么,我还是一点都记不起来,一直在我大学毕业之后的三年时间,我进了这家公司,认识了小芸,遇到他妈的经理,还有该死的主管,以及该下地狱的那个「他」。即使已经超过半年过去了,每当想起时,心还是会很痛,就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只是那个昨天已经很久了,久到变成了过去,无法抹灭的回忆。
「我1直不懂,为什么你始终都不交男朋友?」小芸好几次总是会这么问。
「因为她要等我阿。」说句话的是经理,因为只有他才会说这种不知羞耻的话。
「缘分还没到吧。」我耸肩无奈的说道。
「缘分阿……」说这句话的人是我,结果换我陷入了沉默。
如果真有缘分的话,那我想我跟前男友是否就叫有缘无分呢?那吉他男孩跟他的前女友是否也一样有缘无分?
「总会遇到的,相信我吧。」小芸说。
「遇到什么?」
「对的人阿。」
对我来说,什么才是对的人呢?
对你来说,谁又是对的人呢?
每当我陷入沉思时,我就会想起一个影子,一个背着吉他,头发蓬乱的男孩。
週末的诚品书局比平常要来的热闹,我如往常的习惯下午骑着我的红色小cuxi到这里,只不过我会直接把车子停在店外,之后就这样待到晚上。
熟练的推开大门,我会先习惯在门口站一会,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我却想要这样,也许该说,我在蕴酿着什么一样,就像他弹吉他前总是习惯闭上眼睛沉思。我刻意放慢了脚步,一方面是不想打破店内的安静,另方面则是想好好的走一会,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奢侈的举动,尤其在忙碌的工作之馀,这种简单的行为对我来说,就像是享受一样,我可以不急不徐的漫步,就好像我不受时间限制一样。
我来到了当初跟他相遇的书架,熟悉的鹅黄色书皮又再度印入眼帘,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沉稳的躺在上面,只是他却不在这里。
要从人群中去找出一个人是很困难的事情,但要找到他却很简单,因为他总是背着一把突兀的吉他,和蓬乱的头发,给人一种很学生的感觉,因为只有学生才能这样无拘束的随性穿扮,然而现在书局,我看到了好几个背吉他的男孩,却没有一个是我想的他。
我又试着在书局绕了一次,结果却让人失望,因为他不在了。
人的习惯要养成,不需要多久时间,或多少过程,只要有心就够了。
我的习惯在诚品,诚品的习惯因为你,即使你不在了,这习惯却还在。
*习惯了这一切,却不习惯你没在身边。*
三百七十公里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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