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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眾人在芮多市留宿一晚,翌日清早便搭车准备回蒙马市,而孙苒已经请了假,行李也打包好,便要往更远的地方旅行。
    梅莉问她:「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去?」
    孙苒点点头,看向克莱儿,「师傅说的对,我是该休息一阵子了。」
    梅莉不再劝她,「也好,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再来看看我和你爸。」
    威廉搂过梅莉,「怎么,女儿还没嫁出去就觉得寂寞了?」
    孙苒莞尔,「放心吧,师傅还没结婚以前,徒儿是不会抢在前头的。」
    「……喂喂喂,为什么扯到我啊?」克莱儿睨她一眼。
    商隼倒是听了高兴,「苒苒不必担心,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眾人说笑一阵,孙苒目送大家上车离开。她昨晚认真研究了一下,芮多市其实还有挺多地方好玩的,她决定先把芮多市玩遍了,再去下一个城镇。
    她在大街上间晃,经过卖报摊贩停了下了,抽出地方早报。
    本日头条──姍蒂女儿是通缉犯沉洛君!
    再往下看,稍微小一点的标题写着:梅莉阻止女儿与纯种犬虐恋情深!
    孙苒微微挑眉,将早报放了回去,小贩正要报价,孙苒微微一笑,「真有趣。」
    见她扭头离开,小贩起了疑竇,拿起早报看了几眼,恍然大悟,「天哪!她不就是头条主角之一吗?」
    孙苒今天穿着纯白底的碎花洋装,脚穿及膝平底绑带凉鞋,揹着帆布后背包,她心情轻松地逛着市集,买了不少新奇玩物。
    近午时,她找了一间路边麵店坐下用餐,点了一碗大滷麵,吃饱喝足,她擦擦嘴便要走,老闆急忙叫住她:「小姐,你还没付钱啊!」
    孙苒一愣,傻笑着掏出铜板付清。她走后不久,同样位置,坐了一位客人,他看向老闆,「来一碗大滷麵。」
    孙苒沿着柳堤走,看着江上轻风徐徐,渔夫撑篙划船,舱里坐着的游客聊着天,看起来好不愜意。
    想了想,她便走到渡船头,也付了钱,搭上船。吃完午餐赶来的公孙华,一时找不到孙苒的身影,他有些捉急,疏不知他这模样被江上的孙苒瞧得一清二楚。
    她转头对船夫说:「这里风景好漂亮啊。」
    岸上的公孙华听见孙苒的声音,循声望去,见她竟然在江上,他连忙躲到不明显的位置,想了想,也付钱搭上船,好在航行的路线都是一样的,但两艘船之间还隔了不少距离,时不时还穿插从旁而来的船隻。
    他一直张头望着前方,半晌后脖子也有些痠痛,索性便转过身坐下了。
    他本来今天要回御琼镇的,只是想着先去市集买个早餐带回去,意外就看见孙苒,然后他就着魔似的,开啟了鬼鬼祟祟的跟踪之旅……
    他不禁长叹,不明白自己这般究竟是在做什么。
    孙苒已经上岸,她瞥见公孙华若有所思的模样,微微垂眸,快步离开。
    公孙华回过神来,匆匆上岸,发现跟丢了人,孙苒不知所踪,大街上人来人往,他与人擦身而过,像隻无头苍蝇般地寻找。
    找了半天,他又为自己感到好笑,他这般举止,孙苒若是知道了,肯定不会开心的。
    他还在坚持什么呢?昨日不都已经说好了吗?为什么他还是……放不了手?
    他往回走,打算叫车回御琼镇,就在拐过街角,人烟较少的一条街上,一个卖彩绘葫芦的摊贩前,孙苒站在那里,与商贩讨价还价。
    他满心惴惴,在心里给自己找说词,倘若孙苒问起,他便说只是巧合,他也打算在芮多市待一会再回程。
    尚未走近,耳朵就听见她不满地抱怨声:「……你这葫芦都这么小,彩绘虽然是好看,但也太贵了吧!」
    「哪会呀,小姐你是不知道,我这葫芦,是全芮多市最漂亮的!不信你去别家看看,包准你还会回来跟我买的。」商贩信心十足地说道。
    孙苒噘嘴,「我见过别人的葫芦,可有你的两倍大呢!」
    商贩似是感到好笑,「那要不你跟他买葫芦,我这再帮你彩绘,总行了吧?」
    孙苒更委屈了,「买什么买呀,他说要送我的……」
    公孙华的心跳漏了一拍。
    孙苒正巧瞥见由远而近的公孙华,笑得十分自然,「这么巧,你也在这?」
    公孙华有点尷尬地点头,孙苒好似忘了两人昨天才诀别过,拽过他便走,「我们去别地方逛逛吧。」
    公孙华一时反应不过来,看着她勾住自己的手臂,感觉难以置信。
    她扭过头,「你干么一直看我?」
    公孙华微赧,摇了摇头,孙苒不依不饶,「是不是看我太漂亮,捨不得移开视线?」
    公孙华:「……」
    孙苒没得到回应,却高兴地点点头,「肯定是这样的,都跟踪了我一早上呢。」
    公孙华浑身僵硬。
    孙苒还继续说:「犬族跟踪应该是很厉害啦,只不过,我总觉得背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要把我的背给洞穿了……是因为这样,我才发现的哦!绝不是因为你跟踪技术不好。」
    她这看似安慰实则调侃的话语令公孙华无地自容。
    昨天把话说得那么好听,句句鏗鏘有力、振振有词,结果立刻打脸。
    公孙华心情糟透了。
    他向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不追求不属于他的东西,但他对孙苒,哪怕是知道会被拋弃、被讨厌,内心那个犬族的血液还是让他不管不顾地跟了上来。
    「……对不起,给你带来困扰了。」他低声说。
    孙苒眼珠子一转,心说自己是不是把话说得太刺耳了。
    她撇了撇嘴,「什么嘛。」她不爽地松开原先拽着他的手,「你怎么不嫌我,嘴上说不要再见面,现在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毫不避讳的对你动手动脚?」
    公孙华眨了眨眼,有些愣神。
    孙苒看向一旁,咕噥道:「动情的又不是只有你一个……」
    公孙华转瞬间抱住了她,他动作自然得就像已经在脑中预演了上千遍,他甚至抱得有点紧,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抚着她后脑,脸颊贴着她耳侧。
    「我离不开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语气充满了痛苦。「犬族一旦心动,就很难回头。」
    孙苒听见自己心碎成一地的声音。
    又是这句话……
    这样一个不轻易在外人面前表露情绪的男子,居然愿意将他的心意,毫无保留地呈现给她,展示他最脆弱的一面。
    她也想抱一抱他,奈何他抱得太紧,双手都被卡住,无法动弹,她只好动了动下巴,轻轻地磨几下他的肩膀。
    「公孙华……我们一起旅行吧。」
    「嗯?」
    「都说旅行可以看清旅伴适不适合彼此,所以我想,既然都来到这里了,不如就当作试水温,看看我们能不能共度生活的考验。」
    公孙华心中一动,即刻应道:「好。」
    孙苒好不容易抽出手,她稍稍退开了些,伸手摸他耳朵,感觉手里毛茸茸的触感,她一脸沉醉,「啊,一直好喜欢这样,手感超棒!」
    公孙华面色一红,他犹豫了会,微微低头,似是要让她摸个够。孙苒便配合地多摸了几下,她笑说:「自从祖母去世以后,我就很难摸到犬族耳朵了。」
    公孙华低声说,「你以后可以摸个够。」
    孙苒笑得更开怀,「当然,我们都在一起了,这点福利自然要有的。」
    公孙华漂亮的棕眸目光清澈,他有些傻愣地问:「我们这样,算在一起了吗?」
    孙苒歪头,「不然呢?不在一起怎么同居?」她拉着他继续逛市集,同时说道:「我可是不随便跟人一夜情的。」
    公孙华脸爆红,他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孙苒回头,见他又羞又窘的样子,心里痒到不行,笑着揉揉他头发,「你真是可爱透了。」
    奇怪,这不应该是他的台词吗?
    但是,如果他们已经在交往,那么交往的前提,不就是对彼此都要毫无保留的坦承吗?
    于是公孙华拉住孙苒,「还有一件事,我一直瞒着你。」
    孙苒皱眉,「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欺瞒我?」
    公孙华心慌地解释:「没有了,就剩这个。」他不安地拉住她的手,「这事有点复杂,我们坐下来谈吧。」顿了顿,眸色有些黯然,「等听完了这件事,你再重新考虑要不要跟我交往吧。」
    孙苒一愣,抿了抿唇。看来他要说的这件事,还挺严重的。
    于是两人促膝长谈,公孙华鉅细靡遗地陈述了当年父母的悲剧,孙苒听着,不仅没有惊慌失措,表情甚至称得上平静。
    「若是在真正熟悉你之前,你告诉我这些,我肯定会害怕,并且对你的品性质疑。这样说虽然卑劣,但你可以想像成,这是出于一种自我防护的应对。但如今的状况是,我已经充分瞭解你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从未担心过你会对我做出逾矩之事,相反地,你是一个温柔的人,明知婚礼必须进行,但又不想伤害我,所以一开始一直拒绝我。」
    公孙华沉默了会,说道:「我甚少认识御琼以外的人,对人戒心比较强,这也只是其中一点。」
    孙苒叹了口气,「我尝试过要跟你保持距离,但是我发现,只要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要把别人说过的话放在心上,不要跟犬族有太多的交流,实际上的状况就会是,我还是不知不觉的朝你靠近了,好无奈啊。」
    公孙华不禁失笑,「是吗?我倒是从未感受过你有这样的意愿。」
    孙苒横他一眼,「我可是认真想过,要和你维持在友谊这条界限上的。」她托着腮邦子,「可是友谊这种东西,对人族和御琼人的定义,肯定有所区别的嘛。」
    当时公孙华没多想,反正他们俩之间已经确定了关係,当初是不是抱着友谊的心态在相处,也不那么重要了,但很快地,「友谊」上的认知差异,很快地就来考验他们。
    晚饭,他们上酒楼用餐,伙计领他们到二楼靠窗的雅座,尚未到定点,公孙华便听孙苒惊呼,「安迪、柔依?」
    两人见到孙苒,也是欣喜地打了招呼,安迪看向孙苒和公孙华,「不介意的话,一起坐吧?」
    柔依也点点头,「是啊是啊,人多热闹嘛。」
    孙苒看向公孙华,眨了眨眼,「可以吗?」
    公孙华虽然比较喜欢两个人吃饭,不过见她眼里有着期盼,还是点了点头。安迪和柔依便坐了进去,公孙华眼尖,发现孙苒距离安迪的位置比较近,便巧妙地越过孙苒,先坐到安迪旁边,孙苒也没察觉什么,在他对面坐下。
    孙苒先向两方互相介绍:「公孙华,这是我以前的客户,安迪和柔依;安迪、柔依,这是我的伴侣,公孙华。」
    「公孙先生,幸会。」两人分别和公孙华握手。
    孙苒对曾经的客户都很熟悉,虽然平时没在联络,但久违异乡的碰面令三人都十分愉悦,孙苒不自觉沉浸在久违重逢的喜悦之中,公孙华本就不是特别擅常搭话的人,见三人聊的开心,自己也融入不了,索性喝酒看窗外夜色。
    倒是安迪十分热络,有意让公孙华加入话题,「不过话说回来,苒苒,你是怎么和公孙先生认识的?」
    孙苒偷覷了眼公孙华,「因为我接了御琼的婚礼案。」
    安迪和柔依十分意外,柔依不禁问道:「御琼婚礼不是向来自己举行的吗?」
    孙苒笑了笑,没打算解释太多,「是啊,不过这件事说来话长。」她耸了耸肩,有意将这件事轻松带过,「其实近年来,御琼人也逐渐开放了,也许以后两个城市可以和谐互动呢。」
    「是这样吗?我还以为蒙马市里头的犬族都是流浪犬呢。」安迪看向柔依,「看样子倒是我们见识浅薄了。」
    「别这么说,我也是认识了公孙华之后才更瞭解犬族的。」孙苒说道。
    结帐时,安迪和孙苒抢着付钱,公孙华不常在外用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新奇的景象,此时柔依偷偷凑过来,和公孙华说:「其实啊,我一直觉得孙苒小姐有恋犬情结。」
    公孙华来了兴致,「此话怎讲?」
    「她帮我们办婚礼的那时候,是有男友的。」公孙华一听这话醋醰子就打翻了,不过柔依又道:「但我和安迪都觉得,她男友对她而言,简直可有可无,后来有一次和她去逛街,我发现她特别注意街上的犬族,就问她是不是喜欢犬族,你猜她怎么说?」
    公孙华瞄了眼那边还在抢结帐的两人,摇摇头,迫不急待想知道答案。
    「她说啊,她很是羡慕她祖父母的情感,而她祖母,不就是犬族吗?只可惜她歷任交往对象都是人族。」柔依笑道,「看来苒苒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
    公孙华听了这番话还高兴着,却见孙苒在那里和安迪拉拉扯扯,他抿唇走过去,冷着脸挤到两人中间,他侧头看孙苒一眼,握住她的手,轻轻将她还握着纸钞的手缩回去,看向安迪,淡声说:「推来推去做什么,以后我们再请回来便是。」
    安迪一愣,随即哈哈笑道:「公孙先生说得是,下回一定让你们请。」
    道别后,两人走在河堤边,杨柳依依,夜晚的河堤与白日感受不同,别有一番情怀,孙苒像个少女一般地依偎着公孙华,她享受着两人之间静謐的甜蜜,但都快走完全程,发现公孙华竟不发一语,不由打量了他一会,发现他板着脸,她退开了些,有点意外,「你还在生气?」
    他刚才对安迪说话冷淡的样子,她自然注意到了,但她想他是明白事情经过的,没想到都过了这么久还在意那点「小事」。
    公孙华抿了抿唇,扭头看向一旁,「没有。」
    妈呀,可爱透了。
    孙苒忍笑,挽着他手臂,忽然说起往事来,「我小时候,吃完晚饭,都会跟祖父母去散步。我小时候,是我父母亲感情最好的时候,他们俩你儂我儂的,很常把我晾在一旁,所以我反而跟祖父母比较亲,尤其是我祖母,因为周围只有祖母是犬族,我总觉得她的耳朵和尾巴特别新奇,时不时就想摸两下,爱不释手呢。」
    「我见过你祖母。」他说。「在照片里。」
    「咦?」孙苒眨了眨眼,恍然道:「你是看见我房间里那张照片吧。」
    「嗯。」公孙华点点头。他不知孙苒怎么忽然跟他说起这些,但既然是她的过去,他也很感兴趣,「后来呢?」
    「后来……」她顿了一顿,「我祖母去世以后,我就再也没摸过犬族的耳朵和尾巴了,我也不可能随便乱摸客户的,我祖母说过,亲暱之人才可以摸耳朵,至于尾巴……她那时候是跟我说,只能摸她的,不过我想,我现在应该能摸摸你的?」
    他眸色深邃了些,「尾巴对犬族来说,是很敏感的,确实不能乱碰。」他将尾巴伸到她面前,像是邀请她触碰。
    孙苒满怀期待地摸了上去,随即惊道:「好毛喔!」
    公孙华失笑,他的尾巴左右摇晃,缠绕在孙苒颈侧,搔得孙苒皮肤痒,「哎哟,你干么啦,好痒哈哈哈……」
    她边求饶边退后,公孙华却搂住她的腰,将她圈在怀中,深情地凝视着她,孙苒停止了笑,双手圈住他脖子,两人逐渐靠近,双唇相贴。
    离得很近,但孙苒没闭眼,她发现公孙华睫毛极长,可能比她还长,真是让她嫉妒。
    两人唇畔相贴,孙苒等了一会,公孙华却没有继续深入的打算,他慢慢退开,眼底都是笑意。
    孙苒还觉得自己清醒不已,毕竟她第一次接吻可就是溼吻了,这点对她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但看公孙华挺满意的,她便也想私心地多保留一点他纯情的时刻。
    她接续刚才的话题,「所以我一开始就忍不住握住你的耳朵,实在是太过想念了。」
    公孙华想起柔依说的恋犬情结,不可置否。
    「倘若,我不是犬族,你会喜欢我吗?」
    公孙华的话语,犹如江边凉风,一下子清醒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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