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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送走老张, 林宁山提议去看看明蕙地里的玉米花生和红薯。
村里人对他们晚上一起散步已经习惯了,背后也有些议论,但遇着明蕙, 还是主动和她打招呼。谁会把背后嚼过的舌根扯到真人面前去呢?
几天不见,她的夏玉米又长高了一截。明蕙地旁边是春玉米, 结出的玉米大概可以煮着吃了。这是邻居老陈的地, 明蕙想着让林宁山尝尝从地里长出来的嫩玉米, 便想着擗几个玉米回家蒸一蒸当早餐,明天再在院里摘些老陈爱吃的豆角丝瓜送过去, 便算还礼了。地头的看着还太嫩,明蕙便进了地里, 天黑露重,她让林宁山不要跟进来。但是林宁山没听她的,也跟着走了进来。明蕙打着手电筒, 光照到地垄的绿草, 明蕙看到一只很大的蚂蚱, 她猜林宁山肯定没见过这么大的,便捉了放在手背上让林宁山看, 林宁山俯下身看明蕙手上的蚂蚱,周围充斥着蟋蟀声蝉声以及不知名的昆虫声鸟叫声,手电筒的光打在地上, 借着余光,林宁山看明蕙手背上跳动的蚂蚱。
蚂蚱并不给林宁山仔细欣赏的机会, 趁明蕙一不注意就跳走了。明蕙很有些惋惜的意思,林宁山让她别着急, 他给她捉回来。
明蕙说:“这么黑, 别找了。”找不到是一方面, 这么大年纪了,还让人给她打捉蚂蚱,光是想想就够不好意思的。林宁山又捉回了蚂蚱,重新放在了明蕙的手背上,触须触到明蕙的手背,明蕙有点儿发痒。看了会儿,两人又把蚂蚱放走了。
如果不是林宁山给她系鞋带,明蕙还意识不到自己鞋带开了。
这时候在鸟叫虫鸣之外,明蕙听到了人声,由远及近。她下意识地关掉了手电筒,整个身子低了下去。她并不怎么在乎别人怎么议论她和林宁山,前提是这议论是抽象的,她知道这种没有根据的传闻传着传着就散了。如果这议论有了具体的图像,比如她和林宁山大晚上钻了玉米地,这个事就得跟她一辈子。虽然他们没干什么,但很有可能干了什么。这一个单一的事件可以引发无数的猜测,解释是解释是不清楚的,但不解释就代表着默认。早十几年,她都不怕,顶多被骂 “不正经”,但现在,再议论就是“老不正经”了。她还要在这里生活,受不起这种具象的议论。
是对面田里的一家人,晚上来捉蚂蚱。他们并不是像明蕙和林宁山一样只是捉了蚂蚱来观察,看会儿就放走,而是要捉蚂蚱回去当夜宵,一百只都不够。一家人一边捉蚂蚱一边说话。
刚才出去还有的解释,现在突然钻出去则是完全说不清楚了。
明蕙在虫鸟的叫声中听着自己的心跳,风打在玉米叶上,发出簌簌的响声,两个人坐在地垄上,她的头发沾了露水。怕引起注意,明蕙一个字都没说,林宁山也很有默契地配合她保持沉默。手电筒关了,明蕙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林宁山伸手去抚摸她的头发,明蕙心跳得更快了,她想让林宁山不要这样,又说不出。林宁山扳过她的脸,趁着一点儿月亮的光亮打量她,手滑到她的脸,像风拂过玉米叶,不同的是,没发出一点儿声响。明蕙不知道玉米叶会不会痒,但她的脸很痒。林宁山说的话很轻,和风声一起送进了她的耳朵。他对她说:“我喜欢你。”
他的手抚过她脸上的细纹,好像要把她们熨平似的。
月亮慢慢隐到了云里,泪刚落下,就被风干了。
明蕙想起很多年前,她和林宁山一起也是在玉米地里,捉蚂蚱当夜宵,身上叮了许多包,可她很快乐。回去太晚被家里人抓了个正着,她父母兄弟很着急地问林宁山是不是欺负她了,她理直气壮地说没有。除了捉蚂蚱,什么事都没发生。
后来让她想起来就觉得胸口发堵的也是这几个字:无事发生。她宁可发生点儿什么,哪怕发生一些错误,也比什么都没发生要好。
对面地里的声音很大,透着欢快,“我现在至少捉到了五十只蚂蚱,你捉到了多少只?”
“和你差不多,再过半个小时咱们就回家吧。”
等对面地里捉完蚂蚱已经很晚了。明蕙起身时沾了一身露水。晚风吹起明蕙鬓间的碎发,林宁山很自然地帮明蕙把碎发拨到耳后,回家路上,林宁山要牵明蕙的手。明蕙下意识地让他握了,她想这个点,街上应该没人了。
明蕙把沾了露水染上玉米味的衣服换下,花洒的热水驱逐了地里带给她的湿气。
老张说了他的衣服不着急要,但微信上的顾客又在问明蕙她的牛仔连体裤何时有货,明蕙没法对她的顾客说,要等暑假过了她才有充足的时间。暑假结束,这款连体裤再穿就得等明年了。这款卖得好,她自然得趁着夏天多做一些。
她的工作间和林宁山的卧室只有一墙之隔,要是加班加点的工作,肯定会打扰林宁山休息。她想着明天就把厢房收拾出来,把能搬的都搬过去。晚上多做一些,要是她白天都在做活的话,就对林宁山太怠慢了。而且,她也想和他多相处一些时间。
明蕙屋里的灯亮着,她坐在床上,拿笔在纸上画着。林宁山让她设计耳环戒指,她只有这时候才有时间思考。她虽然不知道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才能把她纸上画的设计图变成能佩戴的首饰,但她很期待看到成品,前提是她设计的不太坏。
她草图还没画完,就听到了敲门声,是林宁山。他看见她的屋还亮着,来找她聊一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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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明蕙让林宁山等了一分钟, 把睡衣换成了可以见客的裙子才给他开门。
房间里没有椅子,明蕙让了一半床让给林宁山。明蕙的背靠在床头,把画纸放在膝盖上, 林宁山给她讲从样稿到建模再到成形的过程,这感觉让明蕙感到了久违的熟悉, 当年她就是靠在谷垛上听林宁山给她讲各种她不知道的东西, 有的她听了就知道了, 有的怎么都听不懂。但那时她并不在意自己听不听得懂,她只是喜欢听他说话。明蕙并没设计首饰的经验, 画着画着就画出了一颗饱满的大麦穗。
林宁山给明蕙讲3d打印如何应用到衣服上,明蕙对建模产生了兴趣,
林宁山对明蕙说,等她考完驾照,她想学什么都什么可以, 学服装建模, 或者其他的, 她可以去旁听课,他也可以请人专门一对一教她。
“我新装修的房子缺一个主人, 只能是你。你不去,就只能空着。”
明蕙本来在画麦穗,现在这纸上多了很尖锐的一竖。明蕙仍握着画笔, 在纸上随意画着。她拒绝了第一次,他又提第二次, 她感觉自己不拿画笔的手被抓得很紧,她很想用力地回握他, 但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还是更喜欢在我自己的房子待着。”
明蕙仍感到自己的手被紧紧抓着, 林宁山并没有放松的意思。
“你可以有不止一个房子。我想和你一起生活, 如果你暂时不愿长期和我一起生活的话,那我们就分房住,两个房子离得也不近,只要能住在一个城市就好。”
明蕙听林宁山对她未来的规划,他要投资她开一家店,做她的合伙人。他说他这人把感情和投资分得很清,他想投资她,只是因为她的才华。
明蕙很佩服林宁山的眼睛,他长了一双慧眼,好像就只为发现她的才华。她内心也认为自己是有一些才能的,但黯淡了这么些年 ,只有从另一张嘴亲口说出来,她才能真的再次确认。
“谢谢你,不过投资就不用了。我这个小店开起来用不了多少钱。”明蕙笑着说,“等我要真做大了,到时候你再投资把店面做大些。”
“你听我说完,”林宁山打断了明蕙的客套话,“你如果不愿做我的爱人,成为我的法定继承人,那我就指定你为我的继承人,房子反正都是你的,你不如早点儿过来住,一年过来住一两个月也行。”
“别开玩笑了。”
林宁山笑着跟明蕙分析,他并没有跟她开玩笑。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他没有子女,以后也不会有;他们家老头子一般状况下不会比他活得长,即使比他活得长他也不会留给他一分钱,老头子有的是钱;如果明蕙不愿意做他的妻子,他想不到自己能和谁生活,那他也就没有配偶。第一顺序没有人继承,轮到第二顺序,他倒是有弟弟,但他弟弟过得很好,还有他老子的大笔财产继承,他从来都不是个锦上添花的人,也就不准备留给自己弟弟。
在他生前或者死后,他都准备把他的财产给那些有才华却困于经济不能实现才华的人,明蕙完美符合这一条件。有缘人就在眼前,他不准备舍近求远。
林宁山仍笑着:“这是你应得的。我从来都不如你。我现在暂时看着比你成功些,只不过是因为我比你幸运。而这幸运是你给我的。”在再遇明蕙之前,他把他的所有成功归于努力,连天赋占的比重他都给刨除了。他没意识到每分付出都有回报,也是幸运的一种。因为有回报,便愈发努力付出。如果他像明蕙努力几十年都见不到成果的话,他早就自暴自弃,现在明蕙都估计见不到他了。
“别这么说。”即使是安慰她,明蕙也觉得这话过分了,他不需要这样自贬。抛开他的天赋不谈,她见过他是怎样用功的。他白天在地头从早做到晚,到了夜里偷着看书,然后第二天再偷偷讲给她听,那些高数物理她根本听不懂,她拿不懂的问他,他也很耐心地给她讲,讲了她也不能完全听懂,因为不懂的太多根本问不过来,到后来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她那时很愿意听他说话,懂不懂的并不怎么重要。
“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运,你每天撑着下巴瞪着大眼听我说话,让我觉得我所有的一切还是有价值的。你不知道你给了我多大自信。我知道我来晚了,但我觉得来得及。给我一个机会吧。”他比别人更明白,自信自卑都是一种境遇,而不是单纯的心理状态。他自卑的时间太短暂,以至于他大多时候都忘了这件事。
“你当年已经帮我够多了,你教我认字……”
“我从中得到的快乐不比你少。”
后来林宁山有了许多听众,但他总是怀念他在乡下唯一的听众。那时如果没有她,他简直要憋坏了。他当时并不觉得自己讲得多么有价值,但明蕙期待的眼神总是让他讲得更多。
他有时也想明蕙会不会以同样的眼神看她的丈夫,他从未问过明蕙这个问题,当年写的信里也没问过,甚至除了那一封新婚贺信,他从来没在信里提过明蕙的丈夫。吃醋是她丈夫的义务,而他的义务是不让她的丈夫吃醋,他在信里始终和明蕙保持着距离,不使用任何可能导致误会的字眼。他也确实做到了不让人误会,明蕙的前夫还给他写了封感谢信,感谢他送的新婚礼物以及给明蕙送的书,信里说,书不光明蕙看,他也看了,以后他们还会把书留给他们的孩子看。写这种字斟句酌的信对他是种煎熬,但在国内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写。刚出国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获得了解脱。
他拿自己和明蕙结婚了也不一定幸福来安慰自己,毕竟他父母的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好像为了证实这一论点,他的女友没一个和明蕙相像。但是自始至终也没论证成功这一论点。
“你给我邮了那么多书,是我自己不够……”他给她寄的书,有些是旧的,有些是新买的,他在新书上面也做了笔记,用最通俗的语言,只为她能够看懂。她和他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契约关系,他对她已经做得足够多。
“每个人擅长的不一样,如果我跟你学做衣服,我一定是你最坏的徒弟……别为我找理由了,以我们的交情我以前做得远不够。如果你现在不想和共同生活的话,我们可以先合伙做做生意,我不是个做赔本生意的人,我知道你有才华。别急着拒绝我,你先考虑考虑。”
明蕙还没回答,林宁山又说道:“我老了,经不起拒绝了。”
他完全放弃结婚生子是在回国后,工作忙是一件好事,既给了他不成家的借口也帮他抵抗了孤独。他一个人做完手术躺在医院病床的时候也没觉得孤独,因为还有一堆工作等着他,他根本没有时间想别的。他忙着做出成绩,他没后代,能让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他做出的成果。他至今还保持着年轻时的体形,固然是自律,但另一方面也是恐惧。凡人都怕老,他比一般人更恐惧和厌恶衰老。他的基因到他就终止了,再也不会延续下去。固然他有成就,但所谓的成就也是要更新的。一般人被攻击老女人老头子,还可以回击“我孩子比你更年轻”,一代还有下一代,总有更年轻的。他到六十岁,身边最厌恶孩子的人为了生一个孩子和几十年的妻子离了婚,暂时从衰老的恐惧里挣脱了出来,并声称“人类对繁衍的追求,源自基因对衰老的恐惧”,并劝他也赶快找人生一个。
他无法想象他和谁有一个孩子,这比想象他在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不留一点痕迹还要困难。倒是有一年,看见十七八岁的大学新生,他想着明蕙的孩子也该这么大了。
他是见到明蕙才知道,明蕙和他一样没孩子,也没伴侣,她和他一样,要独自面对衰老和死亡,以前的遗憾不能通过代际转移来弥补,所有的理想只有靠自己完成。不同的是,她没他幸运,她的事业才刚发了一个芽。
他问明蕙:“你怕老吗?”
明蕙想对林宁山说他还不太老,就算老了也有许多年轻人崇拜他羡慕他。她是第一次听他服老,她听出了他的伤感,可这句话现在说却是所答非所问,于是她只说自己。
“怕能怎么办?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最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她刚绝经的时候那阵才叫怕,有时站在阳光底下,眼泪都会不自觉地流出来。她自己都纳闷,绝经不过意味着生育能力的结束,她得知自己不能生孩子的时候也没这么难过。等她发现自己比之前更容易乏,才意识到绝经还意味着加速衰老的开始,她之所以会不受控地哭,可能是因为她的身体比脑子提前预知了这一点。
“在这次见你之前,我非常怕老,怕得都睡不着觉。但见到你,我突然就不怕了。”他之前从没和其他人说过他的恐惧,因为太丢脸了。他回国后始终单身,身体的欲望却常年伴随着他,高强度的工作和运动帮他部分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有时还会困扰着他,今年开始,这个问题好像不能称之为一个问题了。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走下坡路,跟年轻人打球,脚跟不上手,只能勉强靠经验和战术赢球,再过几年,连赢球都不能了。他的精力一天不如一天,以前能够连轴转而现在前一天休息得不好,第二天都会乏,但是不凑巧他还失眠了,他开始固执地不服用安眠药,妄图用工作和运动抵抗失眠。可是即使不服用安眠药,他的记忆力也一天不如一天,衰老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拥有的东西一点点失去,直到最后和肉身一起消失。记忆力一天天衰退,但过往关于明蕙的记忆却更加清晰。他要见她一面,在他变得更老之前。
林宁山从没跟人讲过他的恐惧,于是别人便认为他没有恐惧。他跟明蕙讲他的恐惧,讲他身体的变化,他刻意掠过了身体欲望的消退,不讲不是羞于启齿,而是现在说起来很像是骚扰。
“在我有老人味之前,你能亲一亲我吗?”
明蕙说不出拒绝的话,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甚至觉得这一刻的林宁山有些卑微。但她也说不出好。林宁山的手指抚过她的脸,眼睛定在她脸上。明蕙并没有被长时间观察的经验,她闭上了眼睛,林宁山并没有亲她,他抚摸着她的脸贴着她的耳边说着她不太懂的话,声音很低,像是呢喃,她知道是英语,却不知道是自己给林宁山写的信。她的耳朵被这些话刺得发痒。她不能再忍受这长时间的沉默,在林宁山的脸上飞快亲了一下,算是回应了他的要求。
林宁山笑:“不是这样的。”
明蕙没问到底是怎样的,他用行动告诉了她。不是蜻蜓点水,是晚风轻拂过树叶。很久之后,风停了,明蕙的睫毛像树叶微微颤动着,林宁山凑在明蕙耳边,低声说:“趁我还没有老年斑,亲亲我吧。”他请求的样子简直像个赖皮的孩子,但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很有大人样,也没请求过别人亲他,他只是看着比他小的弟弟在母亲怀里被亲着。也许在他更小的时候也被母亲这么亲过,但他忘了。他是家中长子,承担了父亲所有的期待,母亲被剥夺了所有管教他的权利,只好把宠爱留给弟弟。他对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会照顾好弟弟的。他出国的时候,他的弟弟在医学院读二年级,只比他矮一点儿,再也不会被其他混混欺负。
林宁山没有再重复他的请求,只是等待着。她十六岁认识他时,他就是沉稳的青年;到了六十岁,反而露出小孩子的赖皮相。明蕙的手指落在林宁山的白发上,此时她竟觉得他有些脆弱,原来他真的很怕老啊,她抚摸着他的头发轻声对他说:“等到你有老年斑,还得好些年。”她并没有亲她,只是帮他梳理着头发,怕老,又固执地不染发,真是倔。
明蕙掠过了他依然很挺的鼻子,去抚摸他眼角的皱纹,他和她一样不年轻了。她正打量着他,灯突然关了。这个人啊,他肆无忌惮地看她的皱纹,她刚要仔细看一看他,却不让看了。
明蕙几乎要笑了,她是真信他因为怕老睡不着觉了。她在他的眼角皱纹上亲了亲,于是风又来了,明蕙也学着回应他。
他们彼此极其有耐心地描摹对方的轮廓,这在明蕙来说是极自然的,但对林宁山来说却需要克制。他这个年纪再表现得像个毛小子般急躁,明蕙大概会觉得他是个不正经的老头子。
他们腾出嘴来说话,林宁山告诉她,他的身体还好,去年还跑过全程马拉松,在区里拿了名次。他省略了他跑完休息了一个礼拜才缓过劲儿来。明蕙对他说:“一般年轻人也比不过你。”
林宁山的手臂肌肉很结实,虽然穿着衣服不太看得出来。明蕙的下巴被林宁山的头发蹭得发痒,她抚摸着他的头发,以一种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
这次和上次完全不同,明蕙也奇怪,林宁山竟能对现在的她产生这方面的热情。倒退二十年这都是极有可能的事,但现在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是他不够老还是她不够老。但为了避免尴尬,她假装这件事不存在。
明蕙在温柔和另一种感觉交替中,睡着了。林宁山听到了她均匀的呼吸声,在她额头上亲了亲,不带任何欲望的,他想自己应该伪装的很好,明蕙应该没有感觉出来。
明蕙醒来时,感受到了后窗透过的日光,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过床。林宁山已经做好了早餐,其中一样是煮玉米,玉米是从老陈家掰的那几个。
饭桌上还有豆腐,卖豆腐的人恭维了林宁山几句,并请他一定要在村里多住些日子。林宁山感受到了人家的热情,多买了几块豆腐,除了桌上的拌豆腐,冰箱里还有好几块。
明蕙因为掰了邻居老陈的玉米,从院里摘了豆角就马上给她送去了。从醒来到现在,她脑子里充斥着林宁山说的事,如果这时候她再认为他只是客套,那她也太迟钝了。去城里和他一起住,他投资她开店,对她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她六十岁了放弃她辛辛苦苦经营的家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如果不成功呢?林宁山当然是很宽容的。但他既然口口声声地说相信她的才华,她便不能轻易地让他的相信落空。而且她搬去了他的城市,她的母亲怎么办?她母亲这个岁数,随时都可能离开她,现在她好歹能隔几天便去探望她,如果她在村里开店,生意好了,她还能要求自己和儿子一样轮流把母亲接到家里住。可如果她搬远了,何谈尽孝?
林宁山好像意识到了她的担忧,对她说:“今天咱们去看看你妈妈吧,她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许想换换地方,不如……”
明蕙摇摇头:“换不动了。”她母亲的身体虽说硬朗,长时间远行是不可能的,她以后有了车只能带她去周边转转。至于去新的地方,她自己都未必适应,何况她的母亲?这里纵使有千百种不是,也是她们熟悉的地方,在这里她们已经形成了一套处事规则。这套好不容易研究出来的规则,到新的地方就失效了。
明蕙给老母亲打电话,得知兄嫂上午不在家,去驾校之前特意去看了母亲,把她做好的衣服拿给她。
明蕙给母亲穿上衣服,一颗一颗给她系扣子,明老太太向一旁的林宁山夸耀:“我们家明蕙从小就手巧。”
林宁山补充道:“现在手也很巧。”
明老太太点点头,对着林宁山表示同意。
“有人给明蕙算了命,说她有晚运,一年比一年好,离谁近就旺谁,我觉得这说的还挺靠谱。别说别人,就说我吧。没我们家姑娘,我能穿上这么好的衣服吗?肯定不能啊。我年纪一把,身体还能这么硬朗,就是托了我们明蕙的福。”
林宁山并没提他和明蕙的事,只是请明老太太去他家住几天。
“我当年在村里,没少受您照顾。您一定别推辞。”
“这么客气干嘛,当年你也没少帮我们啊。你以前给我们寄的钱和黄油可顶了大用了。现在小孩儿对黄油不新鲜了,我们当初哪见过黄油哪。你的好心我心领了,可我这腿脚不行了,哪都去不了了。”说着明老太太又感叹起来,“我们明蕙啊,长着一双大脚,走得比男的都快。我们村里有相面的看了明蕙的脚,说这是一双能走四方的大脚……”
“妈……”这些封建迷信明蕙听得实在尴尬,可又不好说别的。明老太太对这些迷信,完全是有选择的相信,好的全都信,差的全不信,她说这些都是算命看相的随口瞎编,就是戳穿母亲的期望。
“千万别信父母在不远游,要我,我就希望孩子年轻多走一走。明蕙啊,我这双眼睛看不清了,你就帮着我多看看,你看的就当我看的了。养孩子不就为这个嘛,我实现不了的,你能替替我……”大儿子儿媳说的明蕙和林宁山的事,她只信三分,感情的事成不成的都不重要,她就希望明蕙别老在一个地方憋着……
明蕙偏过脸,她的母亲啊……她越是越这样说,她越是得趁能陪着她,多陪她几年。林宁山说的都是真心话,她也几乎被打动了,但是她的母亲绝对比林宁山更需要她。至于她的事业,最稳妥的还是一步一步来。
出了大门,林宁山对着明蕙笑:“能不能让我离你近点儿,也沾沾你的运气?”
老来伴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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