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要回怼孙屿时,她的手机先一步响了起来,而且还正好是沈昂的号码。
说实话易倾在来见孙屿这一趟之前什么都想好了,就是没想到沈昂会突然说自己马上就要到她公司楼下了。
挂断电话后,易倾哪还有时间再和孙屿唇枪舌剑,飞快收拾自己的东西起身,对餐厅经理一口气道:“账单回头发我我有急事先走了!”
临走出两步,易倾又顿了一下,快步回头走到桌前,单手撑住桌面俯视孙屿的眼睛:“你不是已经改了吗?你能做到的事情,沈昂为什么不能?”
孙屿在易倾的逼视下愣了几秒。
“单我买,他说什么都别理他。”易倾朝餐厅经理摆摆手,一手拿车钥匙一手点开导航,就往店门外跑去。
这顿饭到底算是托孙屿帮忙,理所当然是易倾出钱。
她是这家店的熟客,就算不付钱提前离开,餐厅也不担心她会吃霸王餐。
易倾上车开出车位时,无限庆幸于自己选择的晚餐餐厅和公司的距离很近。
是不想开太远车程的懒惰拯救了一切!
七分钟时间,易倾硬是在没闯红灯没超速没发生任何事故的情况下抵达了公司的地下车库,也不管车停得好不好,往车位里一车屁股怼进去,下车去狂按电梯的上行键。
好在已经七点多,没什么人在用电梯,易倾幸运地快速抵达一楼,看见了大厅里的沈昂。
她松了口气。
还好沈昂没有上楼,应该也没发现项目年会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但就算是现在,如果一不小心遇上哪个同事走出来,也很容易瞬间穿帮。
所以易倾有点急着把沈昂带离这个易燃易爆炸的地点。
“……这种项目年会以后还会再有吗?”沈昂正好这么问。
易倾虽然知道这句话问的是她的借口,但一瞬间脑子里想到的还是刚刚孙屿说的那些话,于是没能马上回答,而是心情有点复杂地看了看沈昂。
在他手里的蛋糕散发出香甜好闻的气味,眼前的大男孩也清爽干净,如同他一贯以来那样的温和好脾气。
以前易倾总以为自己很了解沈昂,现在却觉得自己根本不知道他究竟经历、发生、思考了什么。
大概是见她神情踟蹰,沈昂又问:“还会经常有?”
“……不会了,”易倾下意识回避沈昂的视线,“就这一次,以后不会再有。”
想问孙屿的事情,也全都问过了。
孙屿擅长的那些垃圾话,因为总是和沈昂有关的,所以易倾都不爱听。
沈昂像是松了口气似的:“那就好。”
易倾接过他手里的蛋糕卷,往电梯走去:“东西我都带上了,直接回去吧。”
沈昂很自然地朝她伸手:“我来开车,你专心吃蛋糕就好。”
“谢谢。”易倾把车钥匙给他,心里发出呐喊。
——不可能,沈昂明明一直都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啊!
……等明后天,找沈家的其他人探探口风吧。
沈越,就决定是你了!
在车上的时候,易倾吃了小半个瑞士卷填补刚才没来得及被填满的胃袋,才假装很随意地问:“对了,之前不是我们聊到过那个孙屿吗?”
“孙屿是谁?”沈昂疑惑地问。
“就是高二那年给我送情书、后来还不小心用刀弄伤你的那个人。”
沈昂恍然:“哦,他怎么了?”
“我有个熟人好像认识他,”易倾用眼角余光观察沈昂的表情,“挺巧的,我本来都忘记他名字叫什么了。”
“……是挺巧的,”沈昂握着方向盘慢慢地说,“我也差点想不起来他是谁了。”
易倾:“……”嘴角都抿紧了,你明明就记得超级无敌牢固吧。
“所以怎么,你要和他见面叙旧吗?”沈昂又问。
“嗯,有点事情想问他。”易倾进一步试探,“听我那个熟人说,他现在性格和以前不一样,改好了,复读高三之后高考的成绩也不错。”
沈昂安静了几秒钟,在红灯路口缓缓停下后,才开玩笑:“那都说初恋最难忘,他见到你不会又旧情复燃吧?”
易倾被他问得还真迟疑了一下,去回忆今天孙屿的表现。
“如果他真的对你再表白一次,”沈昂偏头看她,幽黑的眼里好像还带着一点笑意,“你可不能出轨。”
易倾鬼使神差地说:“可同居体验只截止到你生日那天,说不定那时谁会反悔啊。”
她的愿意是指沈昂说不定会反悔,可讲出来的话听起来像是她自己要反悔。
说完以后,易倾才反应过来自己这句话里潜藏的歧义,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沈昂。
沈昂也在看她。
交通信号灯在几秒后转绿,易倾还没想好怎么说,后车已经开始按喇叭催促。
沈昂转头换挡踩下油门。
“原来你早就已经做好决定了啊。”他边笑边这么说,仿佛毫不在意地全盘接受。
易倾从后视镜里审视他的脸,觉得那笑容几乎毫无破绽。
“那你呢?”她问。
“我不会反悔,”沈昂目视前方,“所以结果都由你决定,易倾。”
——都由你决定。他这么冷静坦然地说。
可易倾自己都有点开始不明白该做什么决定。
就今晚从孙屿那里获得的额外信息来看,一味迁就沈昂或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孩子好像一不看着顾着,就会自己钻进牛角尖里不出来的样子。
易倾开始觉得脑阔疼,用勺子挖了一大块奶油含进嘴里的同时决定明天就去迫害沈越。
第27章 恼羞成怒。
沈越在店里刚见到易倾的时候, 还没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易倾点了一杯耶加雪菲,立在旁边看沈越现磨咖啡豆。
沈越熟练地操作机器,边和易倾聊天:“我可没想到沈昂会比我先结婚。”
易倾笑了笑:“你还记不记得我高中时那次, 沈昂不小心受伤去了医院的事情?”
“记得啊,”沈越理所当然地道,“那对我们全家来说都是个很特殊的日子。”
——无痛症有许多原因, 大多是基因上的问题,但也有程度上的区别。
有些无痛症患者的症状严重, 甚至无法活过二三十岁就会死亡, 但沈昂的情况出乎意料地好。
当时治疗沈昂的医生都对沈昂的全胳膊全腿感到相当惊讶, 因为世界上甚至有过无痛症的孩子无知无觉把自己手指咬断的前例。
而沈昂并不是全无触觉, 就像他自己说的, 伤口上能感觉到些微痒意,就好像只是痛阈值比常人高出许多。
这令他的病况改善有了很大的希望。
“因为这事儿, 我爸妈特别感谢你,总说如果没有你的话沈昂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沈越压低声音, 神神秘秘地说,“他们现在还一直说, 你就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 跟我们一样重要。”
易倾抿唇笑纳:“他们对我来说,也比亲生父亲更像家长。”
“而且之后那一年, 我觉得也是因为有你在,沈昂才那么积极接受治疗。”沈越说道, “有你在的时候,他就好像什么都不怕了似的。”
易倾颔首:“我走时也很担心他,后来再重逢时见到他恢复得那么好,松了一大口气。”
“可你为什么走了也不联系我们?”沈越忍不住问。
“……我爸没看好行李, 东西和证件全丢了。”易倾叹气摇头,“但后来我试着给你们寄信,都没收到回复。”
沈越睁大眼睛:“我们从来没收到过。”
易倾很诧异地和他对视半晌,失笑:“那我的信都寄丢了?”
早些年的快递没有发达起来,寄信都靠邮局,还得在上面贴一张邮票盖戳。
虽说如此,寄丢也是常有的事情。
沈越皱起眉,脸上还带着不解:“沈昂因为你搬家的事情郁郁寡欢了好久,要是能收到你的信,肯定高兴得能跳起来——你说那些信,还有可能再找得回来吗?”
易倾摆摆手:“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不太可能找回来吧。”
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信里面写的是什么内容了。
理智地分析一下,可能大多都是关心沈昂的近况。
“真可惜。”沈越长叹一口气,朝易倾调皮地抛了个媚眼,“要是能从邮局里翻出来,我还想让沈昂读读看,录下他的反应来给全家人看呢。”
“他会感动得哭吗?”易倾倚着柜台好奇地问。
“那不太可能,”沈越啼笑皆非,“但很有可能会恼羞成怒。”
“是啊,因为他脾气不好嘛。”易倾轻描淡写地说。
“对,因为他……”沈越猛地咬住自己的舌头,反应飞快地挂起震惊的表情,“等等,我没听错吧,沈昂脾气还不好?”
易倾审视似的定定地看着沈越。
沈越用上了吃奶的劲儿和毕生的演技回视。
“我说错了,”易倾笑了笑,“我是说,兔子急了也咬人嘛。”
沈越立刻附和:“没错。沈昂现在脾气和小时候比起来是天壤之别,小时候的同学见了现在的他根本不敢认。”
他在心里长舒一口气,低头“全神贯注”地给易倾煮咖啡,不敢再看她一眼。
“变化是挺大的,”易倾道,“以前好像也没看出来他喜欢做饭做家务这些。”
关于这个,沈越早几年就已经编好了全套的故事:“这我知道,爸妈那时候忙,我们俩一起学自己做饭,偶尔看一些做饭的书、节目什么的。有一天,沈昂他不知道在哪儿看见了那个说法,‘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抓住她的胃’……咳,然后就,你懂的。”
——这半真半假,其实也基本就是事实真相嘛,只是隐瞒了一点点。
说话间,沈越终于做好了易倾的咖啡,他立马小心地扣好杯盖递给易倾:“小心点拿。”
她怎么还不喜欢我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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