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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小卷毛 第110节

    说到这里,冯超应景打了个嗝。他连忙捂住嘴,但声音已经发出来。
    “我干吗鄙视你?”
    冯超红着脸摇头,“就什么也瞒不过你眼睛那种感觉。”
    方亮更奇了,“那你不怕毛毛,你觉得你的小心思瞒得过她?你到底有什么小心思?”
    冯超张口结舌,猛地回过神,使劲摇头,“没有!”
    方亮还要说话,方辉回来了。
    远远看到灯下人影,安歌跳起来迎过去,“走了。”
    不知不觉中方辉的身高拔了一节,跟她走在一起高出一个头。方亮跟在后面,看着自家的弟弟啰啰嗦嗦事无巨细向安歌汇报。
    “梁老师帮我联系到了借读。他说我们一中太随意,高考前这段时间还是得去更抓紧的地方感受下气氛。他还说考不考得上无所谓,只是既然努力了,不要辜负自己付出的努力。他让我跟学校的车去,刚好校长要过去江那边开会,到时先把我送那边高中。”
    安歌说话声比较低,方亮没听清,光听到方辉回答说,“没事,你放心。我会洗衣服的,保证每天洗澡、刷完牙才睡。”
    方亮噗地笑出声,方辉回头瞪了他一眼,转回头还是跟安歌说,“我知道我懒,不过在外头我会注意的,毕竟我不止是我,还代表一中。不能丢一中的脸,让外校的人以为一中尽出懒虫。”
    这下轮到安歌笑了,哎,少年,这莫名其妙的荣誉感啊。
    过了两天,在安歌他们开始期末复习的时候,方辉跟着学校的车去了另一个高中借读。
    安歌的生活缺了很大一块。她一直帮着方辉学习、复习,两个人的生活紧紧绑在一起,他的离开仿佛带走了重要的部分。
    但是感觉又跟梦里的不一样。
    他是方辉,但又不是“方辉”,安歌在课上走神了。
    她盯着窗外茂盛的树荫,手里的笔下意识在课本空白处写下,“方辉”。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一个人, 有了另一份记忆, 捎带着受记忆影响性格也有所变化, 还是原来那个人吗?
    晚自习结束后,安歌回家的脚步特别快,冯超能行, 徐蓁却有点吃不消。她想叫住安歌, 但还是咬牙跟上了。
    方辉跟安歌约好晚上九点打电话。
    八点五十,安歌到了局里的门卫室。这里二十四小时有人,门卫跟后面家属楼的住户也熟, 安歌早上打过招呼,今天晚上来接个电话。
    九点整,电话铃声响了。
    方辉借的老师办公室的电话, 急急忙忙把这一天的安排告诉她,“我住在教工宿舍,梁老师的大学同学挺照顾我, 陪我在学生食堂吃了饭。”
    他没说住的是教工宿舍的杂物间,杂物都在, 只是在空处摆了张折叠单人床。蚊子多, 还尽是大花脚蚊子, 幸好安歌叮嘱他带上蚊香,否则晚上准得做了蚊子的夜宵。
    梁老师的同学拉着他打听了许多一中的情况,这届高三学生的模考分;高一又是什么情况;听说有两个学生以后很可能是省状元, 跟他熟不熟?
    晚上打了两个菜, 一个包菜炒肉片, 一个青椒炒豆干。不知道厨师怎么回事,往里面放了不少大蒜,还放辣椒,又油又咸。不过安歌昨天塞给他一包零食,散装的牛肉干和巧克力,足够补充营养了。
    这边的复习紧锣密鼓,每天一场模拟高考,白天考,晚自习讲评。预考过线的有四分之三,现在每间教室剩二十七八个学生。每个人埋头做自己的,即使看到他这张新面孔也没人好奇。
    “你放心。”方辉哒哒哒地说了一气,突然发现说得太快,也不知道安歌听清楚没有。他看了眼手表,老师关照过,长途电话费贵,不能超过三分钟,他刚才用掉了一分多。
    听筒没传来那头的声音,方辉怀疑电话机坏了。座机外面套着个木盒,打电话之前还得领钥匙开锁,可能太久没人用坏了。
    他摇了摇听筒,听到微弱的两声“喂喂”,连忙贴近耳边以免漏听。
    “照顾好自己,等你回来。”
    他听到安歌说。
    也不知道怎么了,方辉莫名地眼睛一热,不由自主闭得紧紧的,生怕眼泪掉下来。
    从小学到高中,在父母和老师眼里他大大咧咧的,皮,又是男孩,多骂几句也没关系。他确实也没往心里去,长辈说说是为自己好,期望越高越是管得严。像父亲脾气急,有时还会动手打大哥两下。他和方旭因为小,倒是从来没挨过打,错都是大孩子的么,小孩子做错事肯定是大孩子没看好。
    和安歌一起长大的岁月,表面上是他护着她。但时常,他觉得如果没有安歌,可能他已经成了哪个厂里的青工。
    好好奋斗一次!
    安歌跟他说过一段著名的祈祷文,“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我智慧,分辨这两者的区别。”
    他生出万丈豪情,“我能考上!”
    短短的三分钟结束后,安歌谢过门卫,发现徐蓁没走,跟冯超大眼瞪小眼站在门外等。
    “不要早恋啊-”走在夹弄里,徐蓁不放心地说。
    “没有。”
    方辉不是学渣了,而她也不再是那个傻乎乎的高三生安歌,因为邻居小哥哥的温暖把他的来信当成最重要的事,狭窄的心里放不下别的。
    冯超开门的时候,钥匙才转到一半门就开了,客厅里坐着人。
    一富,还有一个陌生的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
    “小超回来了。”一富像盼来了救星,“三明,时间不早了,你先跟我回去,想好了再来找舅妈。”
    垂着头的少年没吭声。
    安歌眼尖,认出了人。
    三明,大姑姑亲生的大儿子,一富、二贵同父异母的弟弟。复读五年才放弃大学梦进入社会参加工作。也是他,未婚生子,害得安景云被计生办扣住了。就是这样一个人,三十岁发迹了,开的五金加工厂生意兴隆。发财后他在海市买了幢别墅,和妻子、情人,以及妻子、情人为他生的孩子们住在一起。
    安景云被他派司机用豪车接过去吃过一次饭,见到他的奇葩生活,震惊得再也不肯踏足半步。
    又怕传出去影响三明的名声,安景云只悄悄告诉女儿们-生了眼睛也没见过,居然一大一小两个老婆住在一起!
    算了算今年应该是他的第一次落榜,只是没想到连预考也没过。
    “走吧,舅妈上了一天班累了。”一富催促。
    三明屁股也没挪一下,嗡声嗡气地说,“我想复读。”
    “也不看看…”一富说到一半把话收了回去,好声好气地劝道,“你想读就读呗,我帮你交学费。一声不响跑过来,也不跟妈说,妈这会不知急成什么样了。”
    三明无动于衷,“我想复读。”
    “行行行。”一富知道舅舅家四个孩子生活节奏,三明赖在这,两个表妹不方便洗漱。他仗着体魄强健,硬把三明拉起来,“明天我送你回去,我跟妈说,你的学费生活费我包了。”
    三明看了一眼安歌,“我想跟表妹一起读。”
    乡下高中也就头两年高考出过大学生,以后能考上中专的已经是才子才女。但是城里不一样,他听姑妈说过,舅舅家三表妹自己成绩好,也会教人。
    也不洒泡尿照照自己的模样,一富扬起巴掌,“走不走,我打你了啊!你个小畜生好话听不进,非要讨打!”
    三明避到劝架的安景云身后,也不回嘴,但躲来躲去让一富就是碰不到。
    一富怕误打到安景云,只能嘴上嚷得凶,“你不走我走,别想我再给你付学费。”
    安景云劝着一富,也劝三明,“她们还是高一,跟她们一起读是浪费时间。听你大哥的,先回去,别让你妈急。我帮你找找,看哪个高中能寄读。不急啊,复读的话至少还有一年,先好好休息。”
    三明执拗地沉默着。
    徐蓁见了就来气,一眼看到徐蘅也没睡,站在卧室门边看热闹。
    她走过去把徐蘅带到三明面前,“行啊,不是要跟表妹一起读?你表妹今年升初中,你可以跟她一起从初一读起,打好基础。”
    三明上回见到徐蘅还是好几年前,这会猛地凑近一看,眼歪头斜,吓得他往后一闪,后腰撞在桌沿上,疼得啊呀一声。
    一富见状,趁机推着他往外走,嘴里不由分说地告辞,“舅妈,大妹妹二妹妹三妹妹小超,我们走了,你们早点休息。”
    这个一富。
    没白对他好,安景云也是很欣慰了。
    “妈妈你别管那个三明,想一出是一出的,一点眼色也没有。”徐蓁怕安景云心软,连忙表明立场,“我们哪有功夫管他,毛毛也没空。”
    “行了我心里有数,快洗澡睡觉。”安景云赶她。
    徐蓁不放心,安景云压低声音,又看了看周围才说,“放心,你爸也不会同意。你们大了,你爸怎么会让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来我们家。你没发现,连方辉和何明轩都不大来了?每次他们来,你爸那个脸哟,拉得马脸那么长,满面孔写着不欢迎。”
    徐蓁倒没发现,一想似乎是真的,噗地笑了。但她突然想到,“那冯超?”
    安景云轻轻拍了下她的肩膀,“那么大声干吗。你爸当然有意见,不过好人做到底,哪有半路赶人的,也就两年了。你给我听着,平时别跟小超走太近,你大了,毛毛还小,你爸第一个担心的就是你。”
    徐蓁想说自己才不会早恋呢,但心头浮起一个身影,不由地一顿。
    还好安景云忙着收拾房间,没在意大女儿的表情,仅仅只是叨叨,“上回你们班那谁打电话找你,从你下楼到回来五分钟,你爸站在阳台上,恨不得长出千里眼顺风耳。他啊,真是想多了,你们才多大,读书还来不及,哪有那个心。”
    妈,该说你乐观还是确实也没什么事呢。
    徐蓁矛盾着,面色发僵。
    第一百五十八章
    果然不出安景云所料, 徐正则一口拒绝三明的要求。想读书是好事, 但一个当哥哥的闹着跟妹妹学, 算什么事!特别还不是亲的。徐正则这辈,表兄妹、表姐弟结婚的不少, 到下一代才明确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他可不会放女儿跟表哥接触。
    而且别的都不说,女儿们年纪小,当爸的得把好关。
    他托了朋友帮三明办复读的事。可学校听完三明的成绩, 加上他又是农村户口,哪所高中也不愿意接手麻烦。
    三明是被亲妈宠坏了的孩子,回家呆了两天, 又跑出来。他跟一富二贵住在一起, 不帮忙做家务也罢了, 嫌伙食不好,天天晚饭前跑来徐家。
    徐正则见着几回, 忍不住说他,“你舅妈又要上班又要考职称,家里一堆的家务, 一个人恨不得劈成三爿,还要烧饭给你吃,你择个菜倒个垃圾也好, 哪有翘着二郎腿看报等吃饭的道理?”
    三明满脸无辜, “我妈说的, 家务都女人做的。”
    徐正则手里正洗着把咸菜呢, 差点就把菜头砸三明头上。自己大姐不容易,插队落户到了最偏最穷的乡,嫁的人又不好,父亲生平最后悔是为了以身作则坑了大女儿大半生。徐正则愿意补偿大姐,可瞧瞧,说的什么话,她自己都忘了她是个女的?!
    他压了压火气,沉着嗓子,“到哪家按哪家的规矩来,你外公家的规矩是每个家里人都要做事,不分男女。”
    三明不可置信地看着徐正则,“难怪我妈说舅妈厉害,把舅舅改造成了小男人。”
    徐正则插队前没做过家务,可也不是母亲、姐姐们做,那时还允许用帮工。等下了乡,谁不是学着自己做,再等有了孩子,他不做,难道让刚生完孩子的妻子做?每次丈母娘都来帮忙做月子,无奈安信云不争气,产妇还好,她一个旁观生产的反倒吓得连发高烧,倒要丈母娘去照顾她。
    “谁也不喜欢做家务,我做得比你舅妈少,但我领她的情。你年纪小,要是不想改就回去,在这里就要讲这里的规矩。”
    看徐正则动了真怒,三明不敢顶嘴。
    徐正则想想又抽问一些学习上的知识。他是老高中生,平时又经常跟安歌一起看电子方面的专业杂志,文件程度仍在。等问完三明,那个脸色更难看了。
    这孩子,读的什么书,一问三不知。还不如一富,一富读书是不行,但头脑聪明,他带教着挺省力。
    想想种田的苦,徐正则忍着气做完饭,带着三明和徐蘅简单地吃了一个咸菜肉丝炒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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