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同意了,藏舌也就懒得再发表意见了,也是顺着大众写道:我无所谓,你们决定。
穆戎本以为这种不靠谱的提议应当是全票否决,谁知众人竟是一致认同,一时也是对建木的审美叹为观止。
然而还不待他劝说,这群达成共识的建木之种就已经聚在一起开始琢磨着怎么才能把人参造成攻击性强大的守卫。
容翌的行动力本就已经很惊人了,若木更是个比他还坐不住的主,仗着他们对草木的绝对控制这便捏出了个模子开始造人。只是他以前都是直接以元气将现成的草木点化为神,如今自己创造活物总归手生,还需借助同类的协助。好在轩辕子都的治疗光辉虽没有攻击力,却有着活死肌生白骨的绝佳治愈效果,而且和只能给自己治疗的若木不同,他对任何人都能使用这神奇能力。有了这个移动药箱时刻帮衬,众人的进度倒是飞快。
“脸要好看点,不论什么生物对漂亮的面孔都没有抵抗力。”这是若木对美人坚持不懈的追求。
“做腿好麻烦,让它用根须走路就行了,平日里穿裙子罩住。”这是来自于轩辕子都热情褪去后的抱怨。
“你们会做胸吗?反正我不会。”这是资深老断袖容小BOSS的苦恼。
“我怎么知道?我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就做男人的,还省布料!”——百年老处男若木如是说。
等等,没有胸却穿裙子?——作为唯一的正常人,藏舌正在试图挽救新物种的形象。
“人参分什么男女?就这样挺好!”——然而依然败在了若木的豪迈作风之下。
默默听着这令人发悚的讨论内容,穆戎的神情很冷漠,那是已经对命运无所畏惧的淡然,“他们拿出什么我都不会意外了。”
同情地拍了拍他,兴龙贯彻着他们天龙一脉的散漫性子,此时也是随便地接受了现实,“算了,只要战斗能力足够,外表任由他们折腾吧,看久了属神也就习惯了。”
就这样,在他们一点也不期待的目光中,一众建木之种将这合力打造的新物种展现在了二人面前。
建木的创造力的确惊人,虽用的原料是人参,此时站在他们眼前的生物在外表上却和人类并没有多大区别,眉目如画,身形纤细,看上去充满男女莫辨的阴柔之美。他虽想人,却也保留着植物特征,藤蔓化成的柔顺发丝被鲜花缠绕着垂落在腰间,那来自自然草木的芳香即便相隔甚远也能清晰闻到,植物外皮也被制成了绸缎般的雪白长裙裹住全身解决了换衣的烦恼。这样的外表,乍一眼看去任谁都只觉是个身居幽谷的绝代佳人,嗯,如果他没有就这么扎根在土里吸收养分的话……
第一次创造生命就做出了这样的作品,容翌无疑是非常满意的,这就拉着穆戎过去献宝般地兴奋道:“穆戎你看,我们给了他只要受创就能扎根自动复原的自愈能力,还有随时可以绑住敌人吸收元气的攻击力和与方圆百里植物共享视野的观察范围。这就是我们建木之丘的最强守卫——融木之神!”
建木对植物具有绝对的支配权,这新神虽外形同人相似,到底也是以人参作为原料制成的,并不需要担心忠诚度,接下来只要由藏舌小心赋予灵智让其拥有接近人的思维就可正式启用。继承了建木神力的融木之神对付普通属神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加上若木现在闲着没事每天也能捏出一两个,如此下去,不用一月时间,建木之丘的治安问题就能完美解决。只要有了人手,轩辕子都的建城计划也就可以正式提上议程了。
只是,虽然他们拿出的成果堪称完美,穆戎还是没有忽略重点,很是怀疑地问:“这个名字谁取的?”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没错,容小BOSS立刻就应道:“我啊,你不觉得很有内涵吗?”
嗯,的确是你的作风。
面无表情地看着这被当成爱情结晶的新生命,对于一切和人参有关的事物穆戎内心都是拒绝的,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今晚可以对某人实行家暴吗?
作者有话要说: 若木:我就快追到老婆了!
容翌:老婆就在怀里的我无所畏惧。
兴龙:老婆主动坐怀里的人生赢家笑看你们。
嗜天:汪汪汪!
穆戎:你们把一只单身狗虐得嗷嗷直叫有意思吗?
第一百五十二章
融木之神也属于植物范围, 在容翌的催生下很快就投入使用, 目前情况紧急没有选择,不过对于以后的二代护卫, 穆戎还是建议先在神王身边接受教导再外派, 毕竟心智不成熟的生物太容易被利用。
有了自己的班底轩辕子都推行政策也就容易了许多, 先是在各丘开辟出了城镇范围, 又以官道将各处连通, 依靠诸神强大的修为,只短短数日神界就初见规模。神已经是世间最强的存在,只需有人组织立刻就能发挥出强大的创造力,看着诸神在轩辕子都的带领下渐渐将兴趣从战斗移向了建造属于自己的神域, 穆戎便知道神界是真正安定下来了。
对世界没有任何留恋的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去破坏一切,当神有了自己的领地, 有了想要守护不想被损坏的存在,他们就会慢慢学会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世上元气有限,成神者本就不多,再经过这千年的征战, 整个神界就算加上建木强行制造的草木之灵也不过两百余人, 可它的土地面积却是天界是十倍有余。轩辕子都也为今后天界仙人飞升做了准备,如今封出去的领地只是一小部分,仍在神界留出了大片自由区域供未来使用。
眼看他在兴龙辅助下已能熟练地将整个神界打理妥当,穆戎不禁想起了初见时这孩子什么都不懂的模样,一眨眼, 他的傻弟弟就已经长大了。
其实何止是轩辕子都,昔日不论何时都勇往直前锋芒毕露的容翌,如今也在岁月中慢慢褪去了少年意气。自离开北辰后,容翌不再骑马覆甲,也没有寻回自己埋在衣冠冢里的佩剑,仿佛曾经的少年将军容翌就这样随着战事结束埋葬在了过去。他学会了知足,学会了包容,也学会了忘记,从此,昔日的凌云之志不再宣之于口,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长成了恋人的丈夫。
有时候穆戎真的很佩服容翌这个人,他遇上了什么挫折总能顽强地爬起来,不论身处何等阴暗的环境总能努力生长为自己寻到光芒,然后重新昂首挺胸地活着,并将身边所有人都带到阳光之下。这是只属于容翌的天赋,所以穆戎喜欢待在这个人的身边,那样对世界充满善意的灼热生命,是阴暗的他忍不住想要占为己有的温暖太阳。
当然,为了防止某人得意忘形发光发热到自燃的地步,还是别告诉他了。
有兴龙在,穆戎对轩辕子都也放心了,本是想去看看藏舌和若木,谁知竟在草地上看见了一只晒太阳的黑狗,便也随口问道:“在这里过得可还适应?”
嗜天身为神王自然是会说话的,只是反正若木听得懂兽语,骂人终归是自己本族语比较方便就懒得说人语。它统治古神已有八千年,一眼就看出了建木之丘最危险的其实不是建木之种,而是自己眼前这个看似云淡风轻的男人,如今见他主动开口,便也是叹道:“看着你们,我想起了昔年和同类第一次建城的情形,那时候我刚刚战胜了妖族首领成为神王,族人也是如此期待地跟着我,希望我能继续战胜其它神王,让妖族一统天下。只可惜,我们终究是败在了建木手上。”
或许是活得久了,提起建木神君它的神情也不见愤恨,望了一眼远处新建的城镇,只淡淡道:“世界从来都是优胜劣汰,我明白古神已经渐渐被时代淘汰了,可我是他们的王,只要世上还有一个古神,就得带着他寻到一条生路。你说,他们会成为下一个古神吗?”
知道他这是在试探建木之丘未来的方针,穆戎却也没有回避,只一如既往地淡然开口:“社会本来就是分阶层的,努力有天分的人爬得高看得远,也有人一生都庸碌无为,谁也不可能让所有人平等,或者说,让付出更多的强者和什么都不做的凡人得到一样的资源才不合理。神王能做的只是令所有人都有机会参与竞争,让平凡人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子都会明白的,就算他暂时无法察觉,兴龙也会让他明白。”
就如他所说,对这千年战争而言,兴龙是唯一的旁观者,他比任何当事人都看得清楚,嗜天闻言也是摇了摇尾巴表示同意,“我相信兴龙。”
它这样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地晒太阳,就外表而言和普通的狗简直没有任何区别,穆戎本以为吞月天狗这样的神兽应当有更为高档的享受,结果它也只需要有一块草地一片阳光就已经足够舒服了。
默默看着这黑狗完全无视身边的人又掏出了个藤球抱着换了个姿势睡,他也是忍不住叹道:“世上真正想要求仙问道的人只是少数,我从凡间走到神界,所见的仙神未必有凡人幸福,有时候真不明白成神到底有什么意义?”
“活物都怕死,有机会活上千年,谁又甘愿只做个凡人。”
嗜天的回答很随意,穆戎却是感慨颇多,想着这一路走来的所见所闻,仍是叹息:“每个人都想修为通天与世长存,明明只需金仙修为便能活上数百年却还是不肯停下,可是,世界哪有这么多元气给人类?建木神君将引元入体之法传授给人,从一开始就错了。人啊,最痛苦的其实是不想活的时候活着,该死的时候却不死……”
这千年来嗜天还是第一次遇见否定建木神君的人,总算是好奇地睁了眼,“你明明是建木的人,却否认建木的作为吗?”
“他只看见了人好的一面,却不知人是一种征服欲很强的生物,人的头脑如果用在正道会诞生出许多光辉璀璨的思想,只可惜当一部分人发现恶比善更容易成功之后,便会忍不住走上捷径。”
这是不能对建木之种说的话,因为残酷的现实会刺伤他们的记忆,唯有面对嗜天这个战争参与者穆戎才能说出口,最后,他轻轻一笑,眼中满是讽刺,“我和建木不同,我本身就是这样恶劣的人类,我……非常了解自己。”
这一刻嗜天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忌惮这个人类,因为他太冷漠了,他不在意人类,不关心生死,甚至对他自己都谈不上多上心,这样的人,就算世界在眼前毁灭也不会有丝毫动容。一个没有欲望的人也没有弱点,它不知道这人怎会和建木之种混在一起,却也明白他和建木截然不同,想到这里,便开口提醒道:“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妖比人更简单直接,弱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强者命令。不要小看妖,当一个生命有了欲望,不论是何种族,都有背叛的可能性。”
这是它到达建木之丘后第一次开口谈起正事,不过,既然有了第一次,今后再合作也就顺理成章了。明白这是代表妖族的投诚之意,穆戎轻笑,“我比你懂人,你比我懂妖,今后妖族能否融入建木之丘可就要靠你了。”
明确听出了这话隐含的工作量,好不容易悠哉过了几天躺地土狗日子的嗜天立刻不满道:“你还真会使唤别人,居然连只狗都不放过。”
“嗯,因为我是没良心的厉鬼。”
面对某厉鬼理直气壮的回答它还没说什么呢,它只能珍惜现在的偷懒生活,努力让自己趴的更扁晒个够本,感受着久违的青草香,这带领古神抵抗了千年的神王仍是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声,“所以做狗比做神王快活,我已经一千年没这么悠哉地晒过太阳了。”
主角每天吐血三升[穿书]_分节阅读_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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