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
何况我并未从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恶之意,至多是有一种——不安全感。
在咪咪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对他这么说:
“通常美艳绝伦的年轻女子身上惯有的那种骄横与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没有,她并不期待路人会对她行注目礼,也可能是太过于习惯注目礼,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状态,但对于能否成功毫无信心。
“这感觉真奇怪,对吗?但我的感觉也很少骗我。”
咪咪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他显然打定主意不影响我的判断,那么如果到最后我们发现杀错了人,他也不用承担协同杀人的过失。
但我觉得他这样纯属没义气。经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级秘医,怎么还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呢。
第二天一早换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车子在北沃顿街与另一条街相邻处停下来。这里比华盛顿街的人流量更大,踊跃献血的人也更多,没一会儿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队,其中有一个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为标准人体骨骼模型的瘾君子也上车要求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摩根不动声色为他抽出紫色的黏稠的血,照样封存,我目送那个人一步三摇离去的样子,忍不住问:“有用吗?”
摩根看了我一眼:“救人?没用!害人?也许。”
真是狂野。
九点左右我们看到史蒂夫·辛格驾车出来,车后座的两个安全座椅里是他的那一儿一女,天使般可爱的小人儿。他们的车子经过我们献血车的时候,两个孩子齐声念起车身上喷涂的公益广告词,史蒂夫的车戛然停下,而后他跳出驾驶室,越过排队的人,向摩根探问:“会在这儿待很久吗?”
摩根从旁边拿起一张日程表看了看,简直跟真的一样:“到下午三点,然后是道宁街。”
我在车的后部看着史蒂夫。
和薇薇安相比,他更像是直接从照片上走下来的,男人不容易被服饰或化妆改变,他现在的样子我感觉好像已经看过一百次了。
蓝色衬衣,干练的短发,说话很快、很果断,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眼睛。
他在和咪咪聊天的时候,车子里的两个小孩儿争先恐后地叫着爹地,挺吵闹的,尽管是令人愉快的那一种,他为此抱歉地向周围的人点头微笑。
我像被人在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身体往后一缩。
如果史蒂夫死了,那两个小朋友就没有爸爸了。
没有爸爸是什么滋味,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追着小铃铛,求她答应让我去她家看看她的爸爸。
对我来说,那是一个神奇而充满力量的词,每次我欺负人家的时候,十个有九个会哭哭啼啼地说:“我要告诉我爸爸,我爸爸会揍你!”
我紧紧缩在座位上,无言地注视着史蒂夫驾车离去。他没有时间献血,但和摩根说好了会尽量赶到道宁街。
“你真的去道宁街吗?”
摩根说:“当然不。”他看看表,“已经失窃超过二十四小时了,这两辆车应该已经在警察局备案,很快就不能用了。”
他对我眨眨眼:“史蒂夫会在电视新闻上再和这辆车打照面的,别担心。”
他看起来和咪咪一样,对今天的收成很满意,满意得让我怀疑这两位到底是来帮我的还是来顺手牵羊的。
然后,他一边开车,一边从方向盘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摸出个东西扔给我:“好了。”
我接过来一看,是个手机。
很简单的一部手机,已经被淘汰了好多年的那一种,接个手柄能当锤子用。
打开看,页面已经直接开到了短信息。
我问他:“干吗?”
他指指那个手机:“把你判断好的凶手名字发个短信,给我一个,给咪咪一个。号码都存好了。”
我捏着那个手机,望向窗外,从街道到街区,飞驰的景物渐渐荒凉,而我的心,也拔凉拔凉的。
我忽然问:“你和咪咪真的只是自告奋勇来帮我的吗?”
他一个停顿都没打,还白了我一眼:“当然不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自告奋勇。”
我想起咪咪来到十号酒馆那一天,摩根迎上去时致的欢迎词——你是终于跑路到这儿来了吗?这该是捅了多大的一个娄子啊!
“咪咪捅了什么娄子?你们帮我,然后奇武会就帮他摆平他的麻烦?”
摩根耸了耸肩,对我能这么快反应过来表示赞赏,还乐了一下,露出他一贯与世无争的笑容:“咪咪啊,把某个地儿的国家元首给直接治死了,还是故意找上门去治死的,现在人家的亲卫队全世界追杀他,要是不抱上奇武会这条大腿,恐怕他下半辈子要在牛津找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教职,隐姓埋名教教拉丁文算数吧。”
我没明白:“他跟人家有仇吗?”
摩根看我一眼:“仇?”他摇摇头,“咪咪不会跟人有仇的,他没时间。那位元首兄是一等一的暴君,有一段时间大肆搜捕和镇压国内的革命党人,刑讯逼供用得很溜,那些人跑出来了都去找咪咪治病,身体心灵一把抓,又没什么钱给,把咪咪搞得不胜其烦。”
“所以呢?所以他就釜底抽薪,干脆把暴君给做了?”
“是啊。”
老实说,这一手真帅啊。
然后,我二两黄豆大的脑子又回到自己的问题上来:“奇武会搞这么多事儿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内心深处我有一种一切都不真实的迷蒙感,这事不合常理,也不合逻辑,我始终殷切地期待着有人会突然跳出来给我当头一棒,大喝一声:“呔!你这是做大梦你知道吧!”
但是摩根丝毫没有主动担负这个任务的积极性,他只是雪上加霜:“奇武会在找他们的判官,为整个组织下一步的工作设立监督机制,目前来看,你是最接近他们需要的人选。”
我呻吟了一声,大梦不但没有醒,那种迷蒙感反而被深深地坐实了。
献血车一路疾驰,围着芝加哥主城区几乎兜了一个圈子,最后来到黑人聚集区一个接近荒废、极为萧条的大购物中心,直驱停车场地下第四层的某个位置,摩根将车停下,干脆利落地清理了现场。
摩根一边动手一边教我:“这儿是摄像头的死角,车头往后泊的话,摄像头就只能看到车子后部,这儿,这儿,是最容易忽略的指纹死角,要顺着擦才行。这些东西接触过献血者的皮肤,一定要带走,否则可能会留下dna的片段。那些就没关系,可以扔得乱七八糟故意扰乱视线。”
我喃喃自语:“你这算是个什么医生啊。”
不管摩根到底是什么医生,我们反正以专业级江洋大盗的彪悍风格完成了善后工作,回到了咪咪的医学事务所。他正忙着,摩根之前的邮件显然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在候诊室里坐满了各色人等,不少戴着墨镜、帽子,化着浓妆,躲躲闪闪,唯恐人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人物。
摩根打了个响指,进门就去换衣服,踊跃加入为广大名流政客只手回天翻云覆雨的行列。
我从医生办公室门前过的时候,正赶上有人出来,咪咪在里面看了我一眼,简单明了地说:“短信收到了。”
我在门外面站着,待了半天,点点头抽身走了。
等咪咪治完最后一个病人回到休息室,已经月上中天,华灯光芒万丈。我和摩根已经吃完了晚饭,正在深情回忆十号酒馆和酒保约伯的不靠谱往事,这些事迹的光荣程度咪咪的反应可以证明,他站着听了一会儿就评价说:“早知道我都上你们那儿窝着去了。”
芝加哥着名的夜景就在西尔斯大楼外闪耀,估摸着各个角落都有许多游人对着各种角度“咔嚓咔嚓”,我忍不住也往窗外看了两眼,心里想着要是小铃铛在这儿就好了,我们可以上街去轧轧马路,不管跟她说什么,她都会漫不经心地说:“别想那么多了,看,那儿有星星。”
这种态度最适合我了。
咪咪洗完手坐下,很随便地从裤兜里摸出一团像屎一样的三明治,埋头大吃,一边吃一边问摩根:“你觉得能行吗?”
他们俩给人的感觉不是gay胜似gay,完全心灵相通,这种没头没脑没线索的问话,摩根回答起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我觉得可以尝试,不做最后一部分人体临床试验了?”
咪咪摇摇头:“来不及,我觉得问题不大。”
本来我认为这是他们领域内的谈话,跟我没关系,但他随即又问我:“你家里没什么亲人吧?遗嘱写好了吗?”
手心痒痒的,好想上去揍他。
直觉告诉我眼前局势那是相当的危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丝毫要逃开的冲动,那种听天由命的宿命感深深笼罩了我。你想想,要不是上天故意玩我,要走什么狗屎运才能在一个礼拜之间,从烟墩路的十号酒馆混到了芝加哥西尔斯大厦,跟活生生的人命闹着玩啊!
咪咪吃完了那坨三明治,上前来一把按住我,我本能地双手一推,将他拿住,顺势就想来个斯巴达式的过肩摔,他伸着脖子在我手臂的胁迫下非常冷静地说:“别摔,摔死了你就没戏唱了。”
我悻悻然放开他,咪咪活动了一下筋骨,点点头:“不错,街头格斗技过关,在芝加哥很实用。”
表扬完这句之后,他和摩根就双双站起身,对我说:“走吧。”
一直到了门口,我都没法相信,他们带我去的是这个地方。
第十三章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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