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几个人是我挑过一遍的,您看看,钟意哪几个?”顾婆一开口,林湘顿时觉得落在身上的眼神变得更可怕了。
我看着个个都好。林湘很想这么说,她平日的口头禅就是“可以”、“好的”、“听你的”、“怎样都行”,但谈生意时显然不能这样万事随缘。
于是,她向前一步,开始选人。
这个世界的女性力气普遍比男人大,顾婆挑了九个人,只有两个是男的,想来是他们天赋异禀。
类比现实,两个女人出来搬砖,怎么想都让人唏嘘。林湘有心照顾弱势群体,便把这两个男人都选上了,又挑了叁个看起来很稳重、叁十出头的妇女。
“就他们吧。”林湘说。
“姑娘!”一个没被选上的中年女人急了眼,顾婆事先和他们通过气,这次干的是搬书顺带清理屋舍的活计,活不重,东家面嫩,给钱大方,再好不过了,她怎么能忍受这种好事白白跑掉?
手臂一抬,她指向林湘挑选的五人里最好欺负的软柿子,“您选人应该更慎重些,他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哪有我们手脚伶俐?”
被女人指着的,正是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哪怕被人用手指着辱骂,他的神色也没有变化,一直半低着头,动也不曾动,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林湘没啃声,只把目光移向顾婆。
“姑娘,”顾婆狠狠剜了说话的女人一眼。让林湘选人更慎重,是觉得她挑人太随便吗?然后,她冲林湘陪笑,“老婆子并非故意诓你,元宵虽然口不能言,但耳朵很灵敏,和他沟通不成问题,他为人踏实肯干,是个心细的,力气也大。元宵——你过来,见过这位姑娘。”
怎么跟老鸨强迫手下的姑娘接客似的。林湘默默在心里吐槽。
被顾婆称作元宵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僵硬地弯起嘴角冲她微笑。
哦呼。
林湘不得不承认,如果这男人真是鸭子,她……想嫖。当然,仅限于想想。
男人的五官生得很好看,不是这个世界偏好那种精致阴柔的美,而是充满男性荷尔蒙的英俊帅气。眉如刀剑,目若寒星,略显粗糙的小麦色皮肤和右眼下那条几厘米的疤痕更为他的面容增添了一分饱经风霜的冷峻美,宛如时间沉淀后的酒液,越显醇香浓烈。
她刚才是眼瞎吗居然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大帅哥。
自我反省了一下下,轻微脸盲症患者林湘很快原谅了自己——对方低着头我不注意怎么会看清他的脸。
“小测试,元宵,你能听懂我的话吗?听懂就摇头。”
大帅哥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被“高冷”这一要素特攻的林湘在心里直呼老婆。而且,男人看着冷冷淡淡,却有着“元宵”这么可爱的名字(不管是不是谐音),创造他的神明简直深谙反差萌的精髓。
“很好。”转头望向刚刚说话的女人,林湘使出了网上冲浪多年学会的骂人秘籍——阴阳怪气大法:“经过我慎重(重音)的考察,元宵虽然不能说话,但反应依然很快,人很伶俐。我想,他应该比某些随意做出判断、随意插嘴误导他人的家伙要伶俐的多。顾婆,你说对吗?”
顾婆自然连声附和。
拟定人选后,由顾婆牵头,她仔细看过契书,和五人一一签订了短期合同。
招工的事情解决了,林湘拎着她的零食,心情很好地晃悠回了家。
解决了房屋的打扫问题,还认识了一个百年一遇的大帅哥,今天真是收获满满。
走到宅院的门口,她慢下脚步,注意到门前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七、林湘姐。”没等她出声招呼,寻书放下臂弯里挽着的菜篮,冲她行了个怪里怪气的礼节,显然是还没适应自身身份的改变。
“来啦。”林湘没有在意她的束手束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等了很久吧。”
扬了扬手里拎着的零食包,她解释道:“今天出门去了鸣玉坊一趟,正好顺路买了点心,我们进屋吃吧。”
寻书“嗯”了一声,像在林家时一样,主动守在她身后两步之遥。这个位置既不会碍到她,有事又能立刻帮忙。
“我说,寻书啊,”正在开门的林湘有些困扰,她一点也不喜欢背后灵,“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丫鬟了,不用老是走在我后头。”
回头望着寻书,林湘的目光认真到有些烦恼:“你已经是个自由人了,不用再对任何人低声下气、毕恭毕敬的。”
无论是在女尊世界的新生活,还是寻书对她的态度,林湘都很不习惯。
上辈子她就是个有点宅的社畜加网瘾少女,从没想过有一天好好的过马路会被车撞(她一直觉得这种待遇该给自家不做人的傻帽老板享用),更没想过死了以后还能走狗屎运穿书。
早知道会这样,上辈子她看什么女尊np文,去看甜到齁的校园甜宠文不香吗。哪怕穿成了恶毒女配,还能上网冲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唯一的朋友拿她当主子供。
“林……湘姐,我知道的。当丫鬟时的习惯,我都会改掉。”寻书答。
“这还差不多。”打开门,林湘做了个酒店迎宾似的欢迎手势,语气轻快:“寻书姑娘,进来吧。”
这间二进小院足足有五六百平,是原主自己的财产,初见时可把林湘吓得够呛。
“林湘”的爹爹以前是个戏子,他也算书香门第出身,不想家族倾覆,沦落成了伶人。因为容貌出众、歌喉婉转,他当年也算受人追捧。“林湘”的母亲林娘子正是被他戏台上抬袖回首的那一眼折服了,倾城之姿,粉墨难掩。惊鸿一瞥,念念不忘,便买了他做外室,当时就住在这间小院里。
后来,林娘子有了原主,将她爹接回了林家做小侍,这间小院就被租了出去,直到原主对林娘子指名说要这处房产,才又收了回来。
屋舍常年住人,倒也未曾荒废,林湘搬进来后连修缮都不用。只是,这里实在没什么原主她爹生活过的气息。白白让原主的一腔期待落了空。
两人穿过垂花门进了内院,直往西厢房去,林湘就住在这里。
“真的不用把过去照顾您的下人叫来吗?”寻书又一次问。林湘只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根本没有独居经验,寻书无比怀疑,如果她不常来看望,林湘会把自己给作死。
“不用,我不喜欢他们。”林湘皱眉表示自己的嫌恶。
她初来这里的时候可摸得透透的,那群下人仗着原主自小没了爹,母亲又不疼,是个脾气软没人管的小透明,一个个脾气可横了,除了寻书外没一个好的。她卧病在床的时候,连杯热茶都要再叁嘱咐才能喝到。
想到这儿,林湘就觉得爽。下人们脾气再横,见寻书除了奴籍后还不是在她跟前跪舔,林湘吊着除籍这颗甜枣儿把他们支使得团团转,最后在离家时装懦弱推说不敢麻烦母亲,拍拍屁股走人了,啥忙也没帮,把那群下人的脸都气歪了。
“那再找一批新……唔……好甜。”
“是吗?”松开掉渣的糕饼让寻书自己咬着,林湘笑嘻嘻地给自己也拿了一块,“我谁也不喜欢,吃东西,别说这些了。”
她就喜欢一个人自自在在的。身为一个打工人,24k纯无产阶级,林湘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任何人的伺候,不然,她也不会求着林娘子为寻书除了奴籍。
比起照顾她的仆从,她更想要一个互相扶持的朋友。
坐着吃了一会儿零嘴,林湘有些口干,可有客人在,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喝凉茶。早就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索性起身去准备晚餐,顺便把水给烧了。
寻书自然是会帮她的,两人坐在井边洗菜,天上的星星已经开始冒头,每当这个时候,林湘就特别想念白炽灯。
“我今天去爹爹的书店转了一圈,稍微收拾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内,书店就要重新开张了。”一片片把白菜叶子剥开,她说:“按照之前说的,到时候我就雇你替我看摊收银,呃,收钱,你呢,就是书店的二东家。”
“好。”
“不过先说好,我也是第一次开店做生意,如果到时候亏损发不出工资,我一定同意你不干走人的!”林湘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
“我不走。”把洗好的菜叶放进篾箩里,寻书的声音很是坚定,她是个耿直一根筋的人,一但下了决定谁劝也没用:“林湘姐把卖身契还给了我,还求林娘子帮我销了奴籍,我要报答你。”
“我搬家都是你在忙前忙后啊,如果不是寻书你教我,我现在连火都不会生,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已经报答过我啦。”林湘不以为意。
“这不一样。”寻书非常执拗,她有一点点为林湘伤心,“您是千金之躯,不应该做这些下人的活儿,都怪……都怪林娘子和正夫出尔反尔,把许诺给您的资产都收回去了。”她罕见地开口说了前主家的坏话。
“不怨他们,是我自己没要。”对此,林湘一点也不难过,谁敢要属于女主角的钱啊,反正她是不敢,不仅不敢还赶紧跑了。但这些小九九她都藏在心里,只道:“我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了,在那里……我不开心。”
这是真心话,原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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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看着个个都好”、“哦呼”这种梗放在文里完全不影响阅读,就不解释了。解释起来挺没意思的,当彩蛋吧。
+把女主刚穿书的经历掰碎了揉在文章内容里,没有特别拎出来单说,不知道这么写大家习不习惯。
(二)招工招到大帅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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