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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

    阿炳那里吃完方便面,李一马开车外面去转了转,漫无目的的转了几圈,路上等待红绿灯时,从车窗玻璃上看到自己被风吹乱的一头乱发,于是调转车头,去了美容院。
    到了地方,被告知一直为自己理发的造型师因私事突然回国去了,而且以后不会再回来。店里最受欢迎的造型师突然辞职离去,店方措手不及,都还没来得及一一通知客人。
    辞职回国的造型师是爱尔兰人,手艺和sense都有,而且话少识趣,理发全程都不需要说话,因为他知道怎么剪。很多贵妇慕名来找他做造型,潘宝宝也认准了他,从很早的时候就跟着他了,差不多都快有十年了。十年里面,这人跳了两次槽,他跳到那里,潘宝宝就跟到哪里去。不仅如此,还把他介绍给了李一马,因他剪得好,洗完不用费心再做,直接吹干就行,李一马那之后也专门找他。
    爱尔兰造型师突然辞职走人,他略有些失望,不过好在店家知道他的一贯喜好,便推荐了另一个评价不错的英国造型师。这英国造型师评价和手艺都还可以,人看上去话也不像很多的样子。洗好头,坐在镜子前,造型师与他攀谈,问他这次想要怎么修剪。
    李一马对镜中自己的脸看了很久,说:“算了,我决定留中长发。”
    造型师讶然:“为什么,现在这种看上去非常适合你。”
    “没什么,就想换个心情。”
    “具体什么样子呢?”
    “比如《legends of the fall》中brad pitt留的那种。”
    造型师有自己的主张,把李一马的头发抓在手里仔细研究,说:“sir,你的发质有点自然卷,那种太长的头发平时打理起来会比较麻烦,如果想尝试一个完全不同的造型的话,我建议你尝试一下朋克风,把两侧修短,头顶的头发长到一定长度后,会自然卷起,被两边短发一衬,既干净利落,又酷劲有型,怎么样?”
    李一马回头看他:“你说什么?”
    造型师看他脸色都变掉,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连比带划的解释:“我是说,你的头发是隐形自然卷,如果想留长的话,根据我的经验,比起brad pitt的中长发,可能朋克风更为适合,怎么样?”
    李一马低着头默默坐了一坐,沉默了大约有两分钟之久,忽然站起来,抓起台子上的手机,冲出去两步,又快步回来抓起造型师的手,用力握了一握:“谢谢你,下次也许我会尝试,不过今天我没有时间了。”
    车子风驰电掣一般开回到愚园路,停在地铁口,冲到小弄堂,金家的火刚刚才扑灭,消防员与警察进进出出,附近热气升腾,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接近于辛辣的刺鼻难闻味道。
    弄堂里的居民们则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低声嘀咕,警察在询问对门阿炳问题。消防车和警察都是他打的电话,他今晚吃好方便面时喝了点黄酒,睡的太死,否则蛮好更早点发现。消防车叫来后,弄堂开不进来,又耽误了点时间,等到灭火器材终于运到弄堂内,对门金家的房子已经烧成一摊废墟。
    警察问他起火时有无见到可疑人物出现,他说见到了,问他是谁,他答:“拆迁队,是拆迁队那帮赤佬。”
    警察叫他想想清楚再说,不可信口开河,拆迁项目都还没有启动,怎么可能现在就有拆迁队。他不管,信誓旦旦的告诉围观群众说:“我心里知道,就是那帮赤佬做的好事,他们学了外地人的野蛮手段,只烧不拆。这条弄堂,已经不安全了,你们好自为之吧,我反正是睡在门口的,他们拿我没办法的。”
    围观的弄堂老头老太们群情激愤,一面噼里啪啦拍打身上的蚊子,一面大骂拆迁队心狠手辣,丧尽天良。
    斜对门的小小在刚刚被放了回来,他家紧邻金家,也受了波及,房顶被烧去一半,房间内到处都是灭火的干粉,掉落的焦木和瓦片,他却执意不愿离开,李一马到金家门口时,他正坐在窗内捏着嗓子唱他拿手的《狸猫换太子》。
    “自那日焚冷宫仓皇逃命,只身儿落民间孤苦伶仃。
    行走在赵州桥身染重病,幸与这范仲华将我收容。
    他与我认母子十分孝敬,更胜那亲骨肉相隔九重——”
    唱腔凄凄惨惨,弄堂老太们望着金家房子,听得淌眼抹泪。
    小二郎惊厥高烧,全身抽搐,被送往医院,挂了急诊,一瓶水挂下去后,烧终于慢慢退掉,只是手脚冰凉,吃不下去任何东西,连喝水都要吐,而且拉肚子。第一次醒过来时,看到金不换就坐在身旁,正在为自己为换衣服,一下子就哭了出来,一边歇斯底里哭,一边呕吐,吐的周围医生护士以及金不换一身都是,恐怕金不换会走开,死死扯住她的衣角不肯放:“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吐的,我不是故意要发烧的,你不要走,你在我身边!”
    在大人怀里哭了许久,终于体力不支,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后,已经是次日早晨了,她从病床上爬起来,周围一个大人都没有,她一个人怔怔坐着,忽然看见病房外有人经过,是个又瘦又高的短发女孩。
    小二郎从床上“蹭”的跳下来,也不穿鞋子,光着脚就从病房内追了出去,一边迈开腿猛追那瘦高短发女孩,一边撕心裂肺的哭着喊:“妈妈!妈妈!妈妈!”
    第136章 paradise
    短发女孩并不是金不换。金不换昨夜受了伤,在小二郎隔壁的病房里躺着。
    昨晚小二郎睡着后,她回了一趟家。家中老房子差不多只剩下了四面墙,房顶的大半也被烧没,从屋梁残骸间隙中可以忘记稀疏星星,而她这些年攒下的一家一当都也在大火中化为一片灰烬。
    深夜,在朦胧夜灯下,她撕掉贴在半扇黑焦木门上的封闭火灾现场的公告,就着微弱亮光,悄悄潜入家中,踩着隔壁小小放在门口的木凳,上面叠放两块家中用于充当置物架的空心砖,小心爬上露天的小阁楼,伸手在一面墙壁上摸索半天,终于从其中一个烂洞中摸出一个小小铁盒。铁盒到现在仍然温热,吹一吹,以衣袖擦掉灰烬,打开来看,里面的宝贝都还在,终于放心,重新盖好,小心塞到屁股口袋里,转身下楼。
    下楼梯时,被尘雾呛的咳嗽一声,四周墙面立刻掉落大片墙皮,落地时发出令人心悸的哗啦啦声响,她这时感觉到害怕了,眼睛不敢去看四周,只想快点离开这里,手抓住阁楼门边一根半焦的木头,小心翼翼踩到空心砖上去,努力看清地面,往下一跳,落地时重心不稳,身体往旁边一歪,人栽倒在地。摔倒之后,忽然听见房顶上有奇怪的动静,于是抬头去望,瞬间被一块松动掉落的焦木砸中额头,顿时血流四溅,于当夜也住进了医院。
    今年一年过的本来就不是很顺,再加上本命年的加持,都没有来得及提醒自己小心九月这个月份,就已经受了伤。人生以来,再也没有比今年更糟糕的九月了。
    昏昏沉沉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她做了一个长长的美梦。
    这个梦,这些年她时常做,以至于梦里都知道自己在做梦,在发现自己在梦中身处的场景是一大片开满鲜花的花园时,她知道自己又回到了十八岁刚过,十九岁未满的那年夏天了。
    那年夏天,暑假将要结束的前几天,姆妈又去华山路打秋风,马屁拍的到家,把女主人哄得极为开心,聊起自己女儿金不换时,姆妈就说她很想过来请安问好,可惜一直没有机会,云云。女主人心情正好,随口说:“有什么啦,我家门槛没那么高。她想来,就叫她到我这里来过几天,正好来陪陪我家的小客人嘉琪。”
    姆妈听了,不要太开心,千谢万谢。女儿叛逆期,难搞,动不动冷言冷语摆臭脸,这么热的天,火气都大,动不动就吵架。正好趁这个机会躲几天懒,也让她见见世面,于是回家后就赶紧她送了过去。
    姆妈鸡贼,特地找出来过时的旧衣服硬逼着她穿上,叫她过去以后,嘴巴甜一点,眼睛活一点,合了大美人儿的眼缘,说不定可以讨来一些人家淘汰的衣衫包包,说,别看是人家淘汰的,其实都是值钱宝贝。出门上车之前,对宝贝女儿一身素净旧衣左端详右打量,可能自己也觉得不像话,就在路上买了一串白玉兰,给她别在了衣袖上。
    关于大阿姨服务的女主人,她早前从姆妈那里也听到不少,据说是个香港富豪养在上海的外室,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儿,生了个儿子,在男人那里不要太得宠,不要太得意。
    对于姆妈口中时常说起的那个美人儿,以及美人儿所居住的大宅,她充满了好奇,又无限向往,老早就想去一窥究竟了,虽然穿了一身自己不喜欢的衣服,但是为了能够去见大美人儿,也只好忍了。
    到了华山路,女主人已经叫大阿姨在门口候着了,领她进去的时候,大阿姨一路上给她说了很多。大阿姨和姆妈互相看不顺眼,比起姐妹,更像仇敌,对于她这个外甥女,大阿姨当然也不可能喜欢到哪里去,讲了半天,都是关于她自己和女主人的,话里话外透露着自己在这个家里颇受重视的意思,说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地位超然,女主人又是如何如何的离不开自己,巴拉巴拉。
    大美人儿那时候刚从外滩搬到华山路没多久,叫大阿姨说起来,新家是比不上原来外滩的老房子的,老房子坐北朝南,阳台外就是黄浦江和东方明珠,想看外滩和陆家嘴的风景,根本不用出门,家里的阳台就是最好的看台。
    在大阿姨嘴里,华山路的新家和她们在外滩的房子相比较,条件差到简直住不了人,但她到了人家家里一看,简直被人家后面那一大片花园给美得生生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都不知道,距离自家不过几公里的地方,竟然有这样一个漂亮如仙境一样的人家。而自家和人家所呆的,竟然是同一个上海。
    正在花园里流连,这片美丽仙境的女主人来了,看清远远走来的大美人儿如花朵一般的面容后,更是有种心脏停跳,时间静止的错觉。这大美人儿真是美,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与高贵,一举手一投足都说不出的明艳动人,年龄明明同姆妈不差上下,一旦开口说话,却又有种超脱年龄的天真与爱娇。
    艺校里面本是美女扎堆的地方,就是她自己,漂亮了这十几二十年,不论学习多差,从小到大却都被同学和老师们捧在手心呵护着,从来没有受到过一点为难,今天在这里,她却生平头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自惭形秽。而且今天一身旧衣,被人家身上华丽衣裙一衬,仅余三两瓣儿的自尊心被挫败的所剩无几,但拜姆妈生的一副十三点好秉性,她心中没有嫉妒,只有喜欢,以及那么一点点的可惜:这样的美人儿,她想嫁谁不可以?
    大美人儿对小美人儿的美貌亦是一惊,不住夸她脸蛋儿漂亮,身条儿优美,看她身上旧衣,马上叫大阿姨去自己衣橱挑几身闲置的衣裙给她替换,并叫她在家里不用拘束,想要吃什么,直接跟她大阿姨说即可,然后问了几句她哪里读书,功课如何,还介绍了嘉琪给她认识,叫嘉琪下午看电影时,把她也一道带出去。
    她刚来得及向嘉琪介绍完自己,就被大阿姨给拖回厨房去了。她们什么身份?又凭什么做人家的座上宾?做人要识相,要会看山水,不可以把主人的客气当福气的。只有厨房,亦或是洗衣房储物间,那里才是合乎她们身份的地方。
    大阿姨完全无视她的不乐意,直接把她带回到了厨房,叫她给自己搭把手做事情。她说起来是来做客,结果却被大阿姨拉到厨房做了小佣人。幸好她心大,虽然不乐意,却没有放到心上去。只是她喜欢人家后花园里的那片风景,厨房里呆不住,也不愿和大阿姨坐在一起相对无言,便自己去冰箱里取了一瓶果汁,悄悄溜出去,坐到一株花树下的秋千椅上喝。
    大门口,嘉琪出门去看电影,花朵儿一般的女主人挥手同她道别,叫她在外小心,早些回来,晚上一起吃饭。二人笑语晏晏,关系亲密非常,要不是大阿姨亲口告诉她,她是打死也不会相信她们会是正房长女与父亲的外室这种关系。
    记忆里面,从前爸爸还在的时候,姆妈听说爸爸和谁搞七捻三了,马上就要打上门去,和人家抓个你死我活,怎么样也得在人家脸上留下几道印子,骂个痛快才行。反之亦然,姆妈如若敢在外面和别的男人眉来眼去,爸爸得知,回家马上耳光伺候。在他们这样的人家,家庭成员之间的复杂性,已远超她理解能力。彼时她年纪小,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
    大阿姨为了表现出自己的重要性,一天到晚围在女主人身边转,宝宝长,宝宝短,她冷眼看着,一天下来,发现大阿姨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其实并没有她本人所说的那样高,女主人也不是少了她一分钟都不行,不过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已。而且,人家还有一个宝燕姐,据说才来了一两年,却掌管着男主人的书房,甚得男主人信任,隐有后来居上的势头。
    不过宝燕姐嘴笨,话说不来,更打不来小报告,大阿姨吃准了她这点,就想着法子恶心她,欺负她。比如在擦身而过时送她一只白眼,或是背着女主人,盛气凌人的对她讲话。不过宝燕姐好涵养,即便再委屈,也从不啰嗦,大阿姨的力气便如同使在了棉花上,反而愈来愈生气。
    做客第二天,大阿姨忙起来,又喊她去厨房搭把手,剥个蒜,择个菜什么的,她不理睬,径自去冰箱里为自己找饮料,天太热,最想吃的还是冰淇淋,站在冰箱门前,往里伸着头,正在一盒香草和覆盆子之间犹豫时,忽然听有人在耳边说:“很难选择对不对?”
    回头去看,是一个年轻男子的脸,男子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高大且白净。她一米七出头,但看他时,却仍然不得不仰起脸,看他一脸随意,吊儿郎当的样子,无需人来介绍,她自己就知道,这就是令那位大美人儿得意又得宠的李家二公子了。
    他读书时候的照片客厅里面就有,进来出去都看得到,气质和现在大不相同,但脸上大致轮廓却没变。而且,大美人儿和大阿姨她们的谈话中心,也总离不开他,所以她还没见到他前,就已经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事情了。
    后来大家都说他斯文好修养,其实那会儿他才不是。他那时对人客气疏离,足够礼貌,但笑容里却没有多少温度,属于酷酷的那一挂。
    她对他的第一印象如此,就连大美人儿都抱怨,说他太冷漠,不爱亲近人,好不容易回上海一趟,却天天早出晚归,宁愿和狐朋狗友骑着摩托车在外乱跑,今天上海,明天外地,从不愿意呆在家中,陪自己说说话。
    她目光在他眼角泪痣上打转时,他大概嫌她愣怔的时间有点长了,居高临下的看着她:“excuse me?”
    她赶紧走开几步,让出地方,却没有就此走开,而是站在他身后悄悄打量他,除去身形高大,穿衣打扮其实就一普通年轻人的样子,套头卫衣,运动短裤,脚上一双沙滩拖鞋,随意阳光,还带着点酷劲儿。她站的近,闻得到他身上有股汗味与机油混合后的味道,不够清新,却莫名好闻。
    他伸手取出一瓶苏打水,拧开盖子,站在冰箱前喝了一口,看她还站在边上,随手取了一盒香草冰淇淋递过来。她没接。
    他说:“相信我,覆盆子太酸。”
    “哦,我乳糖不耐受,就看下而已。”
    他颇为奇怪的看她一眼,香草冰淇淋又丢回冰箱里去了。
    估计那时候他对她的第一印象,大概也没好到哪里去,就是一个怪怪的女孩子吧。
    他刚从外面浪荡回来,大概因为太热,所以一瓶苏打水一口气喝下半瓶,走前随口问了一句她是谁,她说:“哦,我姓金,叫金不换。”
    他指着客厅里的大阿姨:“她家里的人?”
    大阿姨和宝燕姐闹小别扭,正在客厅里被女主人训话,她内心羞愧,却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耸了耸肩:“是啊。”
    宝燕姐的房间换了一个新式空调,金姐妒忌,就纠缠女主人,要她给自己买一个衣物护理机,说:“我要那种立式的,烘干消毒熨烫一体的。”
    女主人知道她是胡搅蛮缠,很烦她这一点,因此口气不怎么好:“你要来派什么用场?”
    “有了这个机器,我以后就不用熨衣服了。”
    “洗衣房里不是已经有一台了吗?”女主人加以斥责,“而且我的衣服都是送到外面干洗,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熨烫了?”
    “反正可以备一时之需,阴雨天,或是不方便送出去洗的时候,总归用得到喽。”
    “不买,乱七八糟买一堆用不上的电器回来,和家里的装修风格根本不搭,难也难看死了。”
    “要么放我房间,我不嫌难看。”
    女主人嫌她啰嗦,直接走开,不去睬她。
    这一回合,金姐落败,大受挫折,暗自生气半天,背地里朝宝燕姐不知道翻了几个白眼。
    次日,男女主人带着嘉琪去朋友那里赴宴,要住一晚才回来,本来说只带司机去便可,临出门前突然变了主意,喊上了宝燕姐,叫她也跟着。
    宝燕姐不用呆在家里看金姐脸色,不要太开心,收拾了东西,高高兴兴去了。
    被独自撇在家中的金姐那天躲在自己小房间里哭了大半天,她觉得无趣,便远远躲到一旁去,心里觉得大阿姨又傻又可怜,一大把年纪,却把自己活成了叭儿狗,把主人当成了全世界,眼中只看得到头顶的那巴掌大的一片天,主人跟前再受宠,也还是佣人,做的也还是端茶倒水看人脸色的事情,不过是一份最下等的工作而已,何至于?
    大阿姨把本来可以躲懒偷闲的时间全用来恨恨哭泣,到晚上,讲说自己的小房间太热,叫她去隔壁一间空房间睡,她求之不得,叫她听大阿姨哭一夜,还不如回家呆着。
    她洗了澡,吃了饭,收拾停当,大阿姨领着她去了旁边一个房间。
    一进门,她眼前立刻一亮,“哇”的惊叫了一声。这个房间内用了大面积的白色加木色,墙上挂了很多大小错落的油画,角角落落里布置了很多绿植,房间整体风格非常之素净,美而清新,就连靠在墙角的两辆古董脚踏车,都乱的极其有品位。
    大阿姨把她带到这里来,告诉她说,这里房间空着,地方又大,比挤自己的小房间要舒服的多。她心想那为什么不早说,干嘛昨天非要和自己在小房间里挤一夜。
    大阿姨走掉,她把自己的换洗衣服放在床头,穿着吊带睡衣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这里看看,那里瞅瞅,把房间灯调成自己喜欢的淡黄朦胧色调,在一整面落地玻璃墙内看了一会儿花园里的夜景,翻看书架上一排排的英文杂志。一个人兴奋到很晚都睡不着,直到拎一辆脚踏车过来,骑着在房间里转圈圈的时候,忽然听见房门响,头一抬,看见了昨天见过的李家二公子,李一马。
    李一马和狐朋狗友在外面泡吧到深夜回来,一开门,就看见房间中间一个穿睡衣的女孩子,也是一怔,还以为是自己酒喝多了,没说话,就一瞬不瞬看着她,看她一脸恐慌窘迫,保持着骑在脚踏车上的姿势,直直倒地,小小的尖叫一声之后,才察觉这不是错觉。
    她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吓得忘记了说话,就在地板上傻傻坐着,半响,他终于开口问:“你在我房间干什么?”
    她脑中慌乱到极点,手脚发抖,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面对质问,不知如何回答,但心里却明白,这里不能露怯,如若露怯,那么就有口难辩,在人家面前,一辈子也抬不起头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与他对视,一脸的满不在乎:“这里不是客房么?我以为是客房。”
    他“嗤”的一声,推门入内,又“砰”的一下,大力将门摔上,手机往桌上一丢,望着她讥嘲一笑:“这么小,为什么要学她们那一套?”
    她知道多说无益,换谁都会多想,只能庆幸女主人外出,不在家中,否则都不知道会造成什么局面。一面忍着泪,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崴了一下,酸疼无比,却顾不了那么多了,抱起自己的一堆衣服,不看他,朝外就走。
    经过他身边时,他却忽然伸手,把她手腕一把拉住。她面对着他,一步步后退,终于在背心抵到墙面的时候,被他半圈在怀内。
    他把她抵到墙上,圈在怀内,距离太近,近到她终于闻见他呼吸间的淡淡酒气。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忽而轻佻一笑:“目的还没达到,就走了?”
    她忘记了生气,像被魇住了一样,迎着他的目光,傻傻的,又怯怯的问:“你要干嘛?”
    他又“嗤”了一声:“你不是都知道?来前没有想好?”
    她摇头:“不,我不知道。”尝试了下去推他,力气太小,没有推开,他的脸反而靠得更近,看她的眼神充满危险,含有淡淡酒气的呼吸都全部拂在自己脸上,以至于她不得不偏过头去,伸出双手撑到他胸膛上。
    后来她想,那时其实她是可以脱身的,因为他虽然喝了酒,却不至于太醉,而且,家里还有其他人在,喊就可以。
    可是她没有,被他看着看着,她手上衣服一件件落地,再然后,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踮起了脚,双手环住了他的腰身,以自己的唇迎上了来自他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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